可她母親不領情,伸手指著我的額頭,厲聲喝斥道:“別忘了你是個孤兒,是孤兒院把你養大的,你以為當初瞞著我們就沒辦法知道你的身世嗎?教書算什麼,擱在前喊臭老九,你知道嗎?你了解我女兒的消費水平嗎?你能養活她嗎?光一瓶護膚霜就得數十元,要是一整套皮膚護理用品,少則五十元,還得穿衣吃飯呢,一個月至少得花伍佰元,你一個月能掙多少錢啊?你娶得起她嗎?”她一邊說一邊伸手推我出門。
這時,嵐嵐上前拉開她母親的手說:“阿媽,你別忘了,我已經大學畢業了,我有工作能養活自己,不用你們操心了。隻要你們還我自由,別把我禁錮在牢籠裏就行了。請你可憐可憐我吧,你們能關得我一時,但關不了我一世啊!你們能養我幾十年,但養不了我一輩子啊!你們能關住我的身,但關不住我的心啊!我滿心滿腦都是林光明,不論哪個富家子弟,抑或是高幹帥哥,我一概不要,我隻要光明,隻要他做我的丈夫,喝西北風我也心甘情願。不然,我要……”
“不然,你想怎麼樣?”這時,他父親從外麵進來接口道。伸手抓住嵐嵐的衣領,就是一巴掌,我來不及擋住。一會兒,他父親又忿忿不平道:“你這個不孝女,上次在醫院被你蒙混過關逃走,這次休想耍花招。請你當麵拒絕這個騙子,讓他徹底死心,否則斷絕父女關係。”嵐嵐理直氣壯地說:“阿爸,你若逼我與他分手,我惟求一死。”嵐嵐一邊說一邊趁機衝向水泥柱,幸好被我擋住了。
見此場景,我知道與她根本無法繼續下去了,倘若逼出人命來,追悔莫及。隻好與嵐嵐雙雙跪在她父親麵前磕頭道:“伯父伯母,我走,永遠不來找嵐嵐,隻要她過得幸福安康,我就知足心安了,請你們相信我的承諾,從今往後,絲毫不敢造次了。”嵐嵐乍一聽我說得不對勁,嚇得渾身顫抖,跪在地上直愣愣地瞅著我問:“林光明,你出爾反爾,你不想娶我,你莫非另有所愛,你不是男人,是嘛?”我淚流滿麵,哽咽難言,使勁咬住牙關,狠狠地點了一下頭,站起身飛也似地衝出大門。
可有誰知曉,第二年的10月1日長假,許嵐嵐居然神不知鬼不覺地找到我的單位。我倆久別重逢,壓抑的情感似火山爆發,噴薄而出,當晚住在學校的臥室裏,情不自禁地超越了雷池。那晚,她害羞疼痛的模樣,緊張顫抖的身子,至今還曆曆在目,令我沒齒難忘,她獻給我最聖潔的一夜,我發誓此生非她不娶,疼愛她一輩子。
可是,還沒等到太陽一杆高,她父母便雙雙找來了。我被暴打一頓不算,他阿爸居然告我糟蹋了她的女兒,不管她女兒如何苦口婆心地跪地哀求,訴說情不由己的發生肌膚之親,他父親就是不肯饒恕我們,非要把我送進牢房不可。許嵐嵐知道其父親說得出做得到,憑他在海濱的勢力,我被判個一年兩年,那是不費吹灰之力之事。許嵐嵐回天乏力,在萬般無奈之下,隻好違心地對父母說:“阿爸阿媽,隻要你們肯放過林光明,讓他在這裏平平安安地教書,我永遠離開他,一切聽從父母的安排,及早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