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說如果鬧得著,那也沒用,簽合同了。
還記得劇情裏閃電峽是怎麼讓人簽合同的麼?
那一大摞的合同材料當然是真的,就算真的有人拿走去查,也會發現裏麵都是精心設計的各種法律條款。
這玩意是老演員了,幾乎每個人來簽合同的時候,都會拿出來一回。
不過當一座小山似的合同正文擺在你的麵前,誰看了不懵?
而且閃姐趁著這時候,還特意擺出一個態度來。
你想把合同拿回去看?
沒問題!
不過等看完這堆合同,是明年還是後年可就不一定了,潛在意思就是老娘不簽你了。
逼的就是一個急迫性,而隻要簽了合同,到時候給不給錢還不是閃姐一句話的事?
整個一套流程下來,閃姐可以說是賺的盆滿缽滿,而且賺完就跑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基本找不到她人。
這裏注意一個細節,大家可以重新回看愛情公寓這一集,當子喬進門找到閃姐的時候,問道您就是閃電峽閃姐麼?
閃電峽是特意翻了一下桌麵上的一個文件,才確定自己現在的名字是什麼。
也就是說,她用的化名多到她自己都記不清了,可見她做了多少次這種勾當。
聽完閃姐安排的一切,呂子林和子喬都有些沉默了。
他們的態度,從一開始的看熱鬧,玩鬧,變得嚴肅了起來。
雖然隻是興趣使然,但讓他們看見了這樣一個禍害了不知道多少人的人,他們又怎麼能袖手旁觀?
和這個惡心的閃姐比起來,子喬做的那些事情簡直隻能用幼稚來形容。
他和大仲馬說是騙子,但也不過是忽悠人買東西,算是銷售。
做的最過分的一件事情,還是在燈塔國的時候,活不下去了,開了空頭支票。
而這個閃姐,就純純是在吃人血饅頭了。
她走後,被騙做了整容,借了高利貸的人。
要是有能力把貸款還上,或許雖然多了條苦痛的人生經曆,但之後多少還能正常過生活。
但如果還不上,那就真的隻有死路一條了……
紅彤彤演藝經紀公司的樓下停車場,呂子林坐在車裏有點咬牙切齒的道
“子喬,這人,該弄!”
子喬也連連點頭
“嗯!該弄!
咱們報警!”
“你有實質性證據?”
子喬一掏兜,菲爾普斯專業山寨防水機出現。
“我錄音了!”
“有點子智慧,聽聽。”
子喬打開錄音,兩人聽完就沉默了。
錄音的效果並不理想。
因為是隔著門在錄,所以收音很模糊,光是想要聽清閃姐說的啥都很難,更別想拿這個當證據了。
這時,呂子林又想到了他之前大膽的想法。
其實他之前真的隻是因為閑得無聊,想看看子喬再遇閃電峽,情況會是怎樣的。
說實在的,即便知道閃電峽是在開皮包公司,但印象僅限於電視劇裏的劇情。
而一部搞笑情景劇,怎麼可能把事情說的那麼嚴重,又不是今日說法。
直到現在,呂子林才重新認識到這事情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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