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雲買了一台電腦,安了寬帶,一有空就寫文章或者上網。
一天晚上,林依雲在網上瀏覽新聞,忽然看見一條消息,說某個以前籍籍無名的畫家,現在突然出名了,他從前的畫都跟著身價倍漲,據說他的舊作也能賣到十萬一幅。林依雲一看那個畫家的名字心裏就激動得砰砰直跳,她在結婚旅遊時買的就是這個畫家的畫作!當時因為喜歡他畫的荷花,一口氣買了四幅,買的時候隻花了五百元,沒想到現在竟然價值四十萬!
第二天,林依雲找到一家拍賣公司,委托這家公司拍賣這四福畫。
一個星期後,拍賣公司將林依雲四幅畫賣了四十三萬。除去付給拍賣公司的傭金,林依雲還剩下三十九萬元。
這三十九萬元真像一場及時雨,讓林依雲的處境一下子變好了。她的心情暢快無比,每天下班就去各個樓盤看房子。
星期五下午放學後,林依雲在學校附近的一個小區看中了一套房子,兩室一廳,八十個平方,有個大大的陽台,三樓,陽台正對著小區的花園和噴泉,價格也不貴,總價才二十五萬,林依雲當場就簽了購房協議並交了定金。
林依雲高高興興地回到家,她急著要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女兒。一進門,她就喊道:“瑤瑤!”
夢瑤並沒有像往常那樣跑出來撲到她懷裏。她急忙跑到廚房,看到母親正在做飯,她問道:“媽,瑤瑤呢?還沒從幼兒園回來嗎?”
林媽媽答道:“瑤瑤被她爸爸接去了,晚飯後送回來。”
林依雲疑惑地說道:“吳德星從來不關心女兒的,連女兒過生日他也沒送過女兒禮物,從來也沒接女兒去家裏玩。難道今天太陽從西邊出來了嗎?”
林媽媽說道:“也許他想女兒了吧,畢竟是他的親骨肉,哪能不心疼呢?”
林依雲想想也對,就沒再說什麼。
晚飯過後,林依雲正在寫文章,門鈴忽然響了,接著,夢瑤快樂地唱著歌跑到媽媽房間裏,撲到林依雲身上親她的臉。
“瑤瑤,今天玩得開心嗎?”林依雲高興地問。
“開心,爸爸還給我買了兩串燒烤。”夢瑤高興地說。
林依雲笑著對夢瑤說:“瑤瑤乖,去和外婆玩吧,媽媽把這篇文章寫完就來陪你。”
夢瑤搖了搖頭:“媽媽,我不去玩。爸爸讓我跟你說幾句話。他說想和你複婚,讓你把賣畫的三十九萬交給他,他可以去買個車,以後他就可以開車送我去幼兒園了。”
林依雲氣得渾身發抖,原以為吳德星突然良心發現對孩子好了,卻原來是想利用孩子算計她的錢!他的消息也真靈通,居然這麼快就知道她的那幾幅畫買了三十九萬。林依雲想,她再也不會上他的當了。
林依雲極力讓自己的情緒鎮定下來,她溫和地對女兒說:“瑤瑤,大人的事情你不懂,也不要管,好不好?”
夢瑤聽話地點了點頭:“媽媽,我聽你的。”
林依雲欣喜地笑了,她把夢瑤抱到客廳,夢瑤高興地撲到外婆懷裏,外婆急忙削蘋果給她吃。林依雲回到房間繼續寫文章。
剛寫了幾個字,手機響了,是吳德星打來的。
林依雲冷冷地問道:“有什麼事嗎?”
吳德星訕訕地笑著說:“依雲,你回來吧,我們複婚吧。你花錢不知道節製,你那三十九萬用不了多久就會花光的。讓我給你保管,我隻買一輛車,剩下的都存起來。”
林依雲氣憤地說道:“不可能!我永遠也不可能和你複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