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誌森的媳婦整個人都愣住了,不知道該怎麼表達心中的感激。兒子一直住在丈母娘家,一直被丈母娘罵窩囊廢,連帶著兒媳婦都罵了起來。

這不兩人吵架,把孫子給送了回來,說是不占他丈母娘家的便宜。下了班也不回丈母娘那兒去了,住在單位宿舍裏。

長期下去怎麼行?夫妻倆還不得分了。

年輕夫妻,長久分居真不是個事。她正愁呢,這些年單位裏的效益不是很好,她娘家媽也需要她拿錢回去養。

婆婆這邊也得給點,還有個讀高中的女兒,夫妻倆的工資每個月下來都剩不了什麼,要是下崗,都得喝西北風去。

忽然大姨回來,一下子借給他們這麼多錢,買房子的錢夠了,做生意的錢也有了。夫妻倆隻要努力,就不信掙不來五萬塊還上。

“誌森!大姨這麼幫咱們,咱們總得謝謝她呀!你去兒子廠裏把他喊回來,這麼大的事得讓他知道。還得讓他去通知他媳婦。”

“來不及了,大姨說後天就走了,還得把媽一起帶走,往後咱們想看媽就得上京都去了。”於誌森指著桌上的錢,吩咐他媳婦,“你先把錢收起來,我去看看兒子下班了沒。”

兒子於洋在客車廠上班,也是個半死不活的企業,每天就混個日子,掙點溫飽錢。兒媳婦是個幼兒園老師,工資也不高。

當初看上兒子,完全是圖他長的好看。兒子的長相還是不錯的,他們於家人就沒長的不好看的。

於誌森到了兒子廠裏,於洋剛吃完飯從食堂出來,見他老爸來了,有點懵,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兒子。

“爸!你怎麼來了?是不是嘟嘟出啥事了?”嘟嘟是於洋兒子的小名。

於誌森趕緊擺手:“沒有沒有,我來喊你回家商量點事,你騎車去把你媳婦一起喊來,我就不去了。”

“啥事?”於洋一臉的不樂意,“喊她做什麼,她現在看我不順眼,我不去。”

“你個傻子。”於誌森罵了兒子一句,揮揮手,“你跟我一起去,你媳婦看你不順眼是有原因的,這不能怪人家。是咱家裏虧待了她,趕緊的,去把車推出來。”

被老爸一凶,於洋不情不願地推了車,騎著去了媳婦上班的工作單位第一幼兒園。

他媳婦叫劉莎莎,長相甜美,才二十三歲,當初覺得於洋千好萬好,就嫁給她了。

家裏沒婚房,還是在她娘家結的婚。當初她騙了父母,說隻住一陣就搬走,誰知一住就住了三年。

她老媽整天在她耳朵邊念叨,越念叨越過份,她也很煩,夫妻倆為這事吵了一架。於洋氣呼呼地帶著兒子嘟嘟去了婆家,她也氣,忍住了不去看兒子。

忽然聽說公公找她,嚇一跳,以為是兒子出事了,見到人就哭開了。

劉莎莎眼淚撲簌簌地掉:“爸!是不是嘟嘟出事了?他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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