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上柳梢頭,隔壁院子卻還是一片熱鬧。
今兒院試放榜,老林家的大哥中了第四名。本是嫡長子出身,祖輩有蔭,可承襲諾大家財,但偏要苦考科舉,又中了個極不錯的名次。
林家連放九響爆竹,宴請賓客三十餘桌。
於可遠就在一片醉酒喧鬧聲中醒來。
邊上不知誰在扶他,可腳下使不出力,隻能被踉踉蹌蹌抬走。
朦朧間,看到周圍簡樸貧瘠的場景,腦中猛地一驚,頭疼欲裂之時,湧現了一份不屬於他的記憶。
穿越!
雖然他身體是一個十四歲少年,裏子卻是二十一世紀一個在情感路上屢敗屢戰,偏有些讀書頭腦,一個曆史學專業讀到了博士後,又攜文從政,在學術與政治圈裏混得風生水起,有大好前程的響當當大人物。但在追求一位理想女神失敗後,睡前感慨曆史學專業的文科狗想找一份完美愛情簡直難如登天,多喝了幾杯酒,沒想到醒來就變成了這個小屁孩。
前身可能不善酒力,被人多灌了幾杯,沒有挺住,被自己李代桃僵。
從記憶得知這是明朝,還是貪腐之風最盛、民不聊生的嘉靖朝,且地處山東東阿,於可遠隻能45°角仰望天空內傷,專業對口了屬於是……
於可遠雙眼毫無焦距地躺在床上,瞳孔裏倒映著稀疏破爛又四處透風的床幃,眼底那縷震驚漸漸轉化為不安。
環視一番,整個屋子都彌漫著四個字——家徒四壁!
牆壁是現代絕跡的泥土所造,老遠還能看到牆上坑坑窪窪,以及幾張泛黃的貼畫,屋子正中間還有一張案幾,雖然缺了一角,也不難看出這木工的拙劣工藝。
於可遠整理著記憶,猛地抬起頭,看向案幾的一張紅色婚書,整個人宛如雷擊一般僵在當場。
他想到《大明令戶令》中的一條載文:“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時,或有指腹割衫襟為親者,並行禁止”,意思就是男女結婚必須到法定年齡,年齡不合格者不得締結婚姻,且禁止男女雙方的家長在孩子幼年時私定娃娃親。
而且明太祖洪武三年時,朱元璋定製:“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並聽婚娶”,就是男女雙方若要結婚,男方必須達到十六歲,女方必須達到十四歲,這樣才能締結婚姻。
於可遠現在十四,還不到婚配的年齡。
但他有個十六歲的大哥,在半年前死掉了,與他幾乎一模一樣的長相。父親在世時,托人在鄒平縣尋了門好親事,聽聞女方家裏有良田近百畝,在濟南府更是開了好幾家鋪子,與達官顯貴交好,是有好幾進院子的大家族。
大哥去世後,因家道中落,日益艱難,母親便生出讓可遠代替大哥,到鄒平縣當入贅女婿的想法。
於可遠拒絕入贅,還以此倒逼母親,提出去私塾學書。
沒想到,於可遠剛進了私塾幾天,就認識一群狐朋狗友,整日偷雞摸狗,吃喝嫖賭學得很全,被私塾先生趕走後每天喝酒,稍有不順,回家就對母親拳打腳踢。
聽到隔壁林家大哥考中,成了秀才,他更是義憤填膺,覺得自己也該這樣,就起了歹意,奈何林家大哥向來機敏,早看穿了他的脾氣秉性,找人將可遠灌醉抬回家裏。
沒想到這一睡就讓於可遠穿越了。
門外響起了開門的聲音,打斷了於可遠的回憶,抬頭一望。
房門打開,一個粉嘟嘟肉乎乎的小娃娃跑了進來,當看到於可遠撐著手臂努力從床上爬起來的樣子,臉上的笑瞬間變成驚恐,仿佛看到了魔鬼。
“阿母,哥,哥哥醒了……”
小娃娃連忙抱緊後進來人的大腿。
於可遠往上看,是一個皮膚蠟黃,身材瘦弱,渾身都是補丁且滿麵風霜的中年婦女。
身上那股質樸勤勞勁兒,絕對讓人看之心酸。
隻不過中年婦女臉上的淤青和畏懼,將這一切破壞得幹淨。
六目相對,於可遠有些手足無措,那種明明很陌生,但因旁人記憶而變得熟悉的感覺,讓他特別慌亂,慢慢抬手,別扭道:“阿母,小妹。”
鄧氏很久沒聽見於可遠這樣敬重地同自己講話,愣了半晌,才輕歎一聲,“可醒酒了?頭還疼嗎?”
“還好,阿母幫兒子倒杯溫水吧。”
鄧氏又是一怔,像是沒聽懂一樣,疑惑問道:“可遠,你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