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知道,我離開的最大原因,是我自己,無法去承受那種沉重的尷尬,如果不是,就算陽頂天重生,也不能迫使我離開,隻是,生命有的東西錯過了,無論怎麼努力都無法再回來,我隻能選擇逃離。逃離那座大學,逃離那些人,我知道,我再也無法喜歡上那座大學。或許,此生再也沒有去那座大學的必要。
其實上大學之後,我就已經刻意得不去想周芷若了,然而,思念就像一泓清泉,雖然汩汩細流看似無力,卻能潤浸你心底的每一個角落。所以整個大一,我都在一種矛盾中,是繼續堅持著一份不可能的感情,還是勇敢的一劍斬斷亂麻。不過自始至終,我都沒有找女朋友,因為我知道,在武當山的山門內,不會有一個女孩像周芷若那樣,給我刻骨銘心的激情,能讓我拋開一切的去投入。
寂寞,就像海潮一樣鋪天蓋地的卷來,我又如岸邊的一塊岩石,巋然不動也無法阻擋地去承受著衝擊。我害怕孤獨,所以老是拉上宿舍裏的群俠在學校招搖,當然,我們每一個人的內心仍舊寂寞,可我們的身影不再孤單。
偶爾,或者經常,我也不知道怎麼的,難免會想到周芷若,想到她的時候會伴又一陣陣的心痛,尖銳的刺入我的心中最柔軟的部分。
周芷若是我的初戀,更準確地說應該是第一次明戀,沒有結果的苦戀。那時,我喜愛她,冷豔的氣質,俊逸的外貌。她欣賞我,脫俗的神情,不世的武功。那時,因為我們的親密關係,所有的人包括師傅們,都以為我們會成為幸福的一對,天造地設的一對。好像,在那座落伍的中學裏,成績優異的學生也隻有我,光明正大的去追求一個女孩。
當有一天,我信誓旦旦地在她麵前表白,如果我的生命可化作一盞燈,他將隻為你在黑暗中而明,如果他把你拋棄在黑暗中而照亮了別的女孩,請你用最大的力氣把它毀滅,毀滅我的生命之光。
她靜靜地注視著我的眼睛,沉靜地反問我一句“如果我讓你去死,你會嗎?”
十六歲的我,怔在座位上,默然無語,心裏那句“如果你飄零到地下,我絕不苟活於世上”終究沒有說出口。而今,年歲漸長,卻越活也越沒有了愛的勇氣,我終於知道那是一句多麼荒誕不羈的話。為了你的愛人,獻出寶貴的生命算什麼?!可為了你愛的人,去承諾一個年輕的誓言真不值得,因為她不愛你。所以時到今日,我不得不承認我一個不願意接受的事實:普希金就是一個傻瓜,他被那個浪蕩的女人玩弄!當然,人總有年少輕狂時,年少輕狂總會被愛情衝昏頭腦,我也難免。
沒想到那時得我們,盡管年幼卻都已學會了用玩笑遮掩尷尬,我們把目光錯開,扯上了別的話題。我隻有十六歲,她十七。在她十七歲生日的時候,我為她買了兩本書與兩支筆,權作武功典籍和兵刃。用意自然是很明顯的,出身於武師家庭的我,自然希望不是武林中人的她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走入江湖,一起在大學的江湖裏雙棲雙飛。
那天,我跟她坐在閱覽室裏,靜靜的,我靜靜地聽她講那些過往的點點滴滴。聽著她的故事,我的心在抽搐,我在心底發誓,今生我都不會讓她受到任何傷害,可惜,她卻沒有給我機會,連一絲給我機會的跡象都沒有。
事實上,從那以後我竟再也沒有給她慶祝過生日,她的生命裏也不該再有我的身影。因為她的視野中忽然就多出了一匹黑馬,高大陽光帥氣,打得一手籃球,所有單純而又富有幻想的女生,想象中的王子。況且,他真的是位王子,最起碼憑著“宋青書”三個字,也是江湖中翩翩美少年。
蛛兒說,無忌,你不要難過。
我長歎一口氣,我不難過,如果真心的付出比不過一次偶然的邂逅,我認命。
既然你不難過,為什麼會有淚水,蛛兒這小妮子討厭的追問。
這哪是淚水阿,分明是雨水嘛,我大大咧咧地裝作毫不在乎,走進了密密的雨網中,生命中那場殘酷的雨啊,它淋濕了我的衣服,也教會我如何去應付這場天災。我真的感謝她,是她讓我懂得了更多,那些殘酷的現實,我不想懂卻不得不懂。若是今生未有緣,待重結來生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