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人在台灣的勢力就很大了,他們在台灣南部修築了熱蘭遮城和赤嵌樓,做為統治的中心,一方麵殘酷剝削台灣人民,把土地據為已有,強迫人民繳納各種租稅,掠奪台灣的米、糖,把其收購到的中國生絲、糖和瓷器經台灣轉口運往各國,牟取高額利潤。另一方麵,他們還仗恃著船堅炮利,橫行海上,劫掠往來商船,儼然成為肆虐海上的霸主。
除了外來的強盜,本土的強盜也是不甘寂寞,其中最大的一股,就是赫赫有名的鄭一官鄭芝龍。
鄭芝龍,字飛黃(一說字飛龍),小名一官,天主教名尼古拉,福建泉州南安石井鎮人。
鄭芝龍是大明王朝自萬曆年間以來,在東南沿海、台灣及倭國等地為基地,非常活躍的海商兼海盜(隨朝廷政策的變化身份隨變),以其經營的武裝海商集團著稱。原來發跡於倭國的平戶,後來逐漸向大明王朝的東南沿海以及附屬海域延伸。
鄭芝龍在離開日本到台灣建立新的根據地,不僅建立了一支實力強大的私人海軍,而且效仿明朝在台灣設官建置,形成了初具規模的割據政權。
顏思齊去世之後,鄭芝龍結合諸海盜首領,號稱十八芝,擁有當時福建沿海實力最強大的一支武力及商業團隊,領導海賊數萬人,經營走私與劫掠事業,橫行於台灣海峽。而更令人懷疑上天是否一直在眷顧他的是,另一名重要的人物李旦也於同年去世,其在台灣的產業和士卒也隨即轉歸鄭芝龍控製,而於廈門的則落入另一名海盜許心素的手裏。
至天啟七年,也就是當今的皇帝陛下登基之初,鄭芝龍的勢力已經有了爆發式的增長,擁有各種大小船隻七百餘艘;
許心素曾經建議荷蘭東印度公司聯手打擊鄭芝龍,但不知什麼原因,東印度公司未允。
當時福建泉州府同安知縣寫給福建巡撫的文書中,說鄭芝龍雖事劫掠,但對泉州百姓卻是異常仁慈,不但不殺人,甚至救濟貧苦,威望比官家還高。“所到地方但令報水(即通報官府蹤跡),而未嚐殺人。有徹貧者,且以錢米與之。”這些言辭,不知真假,若是有五成可信,鄭芝龍就猶有可用之處。
或許也因為這個原因,再加上最近十幾、二十年間,大明朝廷專注於北方的後金,無力剿滅鄭芝龍,於是便轉而采取招安的政策。
目前,大明朝廷所委派的福建巡撫熊文燦,正與鄭芝龍展開艱苦卓絕的談判。鄭芝龍的胃口不小,除了要求保持原有力量,還索取都督同知的職銜。
不管怎麼說,在大明王朝一直時斷時舉的海禁政策,與世界海權勃興的雙重背景下,鄭芝龍能夠以民間之力建立水師,周旋於東洋及西洋勢力之間,成為各方不能輕視的力量,在鄭和船隊退出南中國海兩百年後,重新奪奪了海上部分的主導權,成為大航海時代東亞海域舉足輕重的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