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也可以麵向整個社會,敞開招收一些有誌於為國效力,又有一定文化基礎的、而又無法通過科舉登堂入室的落地學子。
說實話,這些人,才是皇帝陛下心裏想的,以後大明王朝軍隊中的主幹力量。
但是,可惜的是,依照目前的現狀,皇帝陛下的這個願望根本沒有實現的可能。究其原因,一個是“好男不當兵”的思想根深蒂固,而且要改變全社會的這種思想,短時間內看不到希望。另一方麵,有明以來就存在的軍戶製度,也是大規模建立新式軍隊的一大障礙。
太祖皇帝平定天下以後,采用了“軍民分籍”的辦法,不僅安頓了兵士、酬庸了軍官,而且保存了龐大的軍事力量、維持了一支國防軍。
這在當時,對於維持一個嶄新王朝的統治,是很有貢獻的。
所謂軍民分籍,是把老百姓分為兩種:一種是“軍”,每家世世代代要有一個人當兵或軍官。另一種是“民”,世世代代均免除兵役,明朝的戶籍因此也有軍戶和兵戶兩套。
太祖皇帝朱元璋所創的這套製度,綜合了漢朝的屯田、唐朝的府兵、宋朝的尺籍等特點。他因此感到非常自豪,也非常得意,曾經說過:“朕養兵百萬,不費國家一錢”。
而事實是,他不是“不費國家一錢”,而是“國家沒一錢可費”!
據史料記載,元末明初數十年的征戰,民生凋敝不堪,百廢待興孔急……甚至有一年,整個大明王朝的所有賦稅,加起來僅僅才有十萬兩之數。
若是按照後世“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這十萬兩白銀,隻是能夠填滿一個知府的欲壑,而且僅僅是三年,還不是終生……遑論大明王朝的整個官僚機構都要分一杯羹了。
因此,太祖皇帝當初的這種“軍民分籍”的做法,多半還是無奈之舉。
在軍戶中,又分為兵士和軍官兩類。
兵士每人賞官田五十畝,條件是當兵到老(六十歲),每代隻需有長子一人服役,次子以下作為“餘丁”作為補缺。
這五十畝地,也要納糧,標準是每畝二鬥四升,作為軍糧軍餉。
軍官每人封一個“世官”,最高是指揮使(正三品),下麵依次分為九等:指揮同知、指揮僉事、衛鎮撫、正千戶、副千戶、百戶、試百戶和鎮撫,各有官階。
這就是所謂的“世襲某某官”的由來。
抗倭名將戚繼光是憑借“世襲指揮僉事”,而以十六歲的年紀,榮任登州衛指揮僉事之職。
指揮僉事,那可是正四品,而且是“實職”,不是空有無用的“世襲”大帽子……十六歲的年紀,嘖嘖!
所有的軍戶,都居住在遍布全國、指定地區的“衛所”內。
指揮使是衛所的最高指揮官,每個“衛所”通常有五千六百名世襲的官兵,衛下麵有五個千戶所(設正副千戶)、每個千戶所轄十個百戶所(設百戶、試百戶)、每個百戶所轄兩個“總旗”,每個“總旗”含五個“小旗”(設鎮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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