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焰之中跳躍著的,無數的“野獸”。

沒有形體,也沒有五官。有的隻有形同黑霧的身軀和滿是尖刺的輪廓的“野獸”。

那“野獸”的數量實在是數不過來,可小男孩卻全部看得清清楚楚,因為,每匹“野獸”的“嘴”中都裹挾著一具人類的屍體。它們也並不喰咬屍身上殘存的燒焦的肉體,它們不斷奪走的,隻有每個人被火洗禮過的人的生命。

不是錯覺吧,必然不是錯覺吧。

畢竟,沒人會為錯覺戰栗。

那些“野獸”在殺死了一人之後便立馬去尋找下一個活人,可憐的被盯上的平民們則連“野獸”的存在都沒有知悉便被“野獸”刮過了身軀、變成了數具死亡的屍體。

雖然看上去那些人是被火燒死、被煙窒息,可小男孩看得明明白白,所有的人都是被災難以外的某樣存在殺害的。

火,隻是形式罷了。

將一切看在眼中之後,大概是神經太過分崩離析的緣故,小男孩不知道跳過了多少的邏輯與推理,直接得出了結論、恍然大悟了。

——這並不是災害,這是“殺人”。

其實並沒有錯。

這場火的確是由某位個體特意引發出來要殺死人們的東西。

在圓藏山的那座柳洞寺的寺院中,神父也正眺望著地獄。

那火也不是單純的火,而是被灌入了“世間一切之惡”的概念的對人類的“複仇”——這“複仇”,也就正是“殺人”本身。

隻是,沒有人知道這些罷了。所以即使小男孩憑借著他的眼睛與直覺窺視到了真相的一角,當那些野獸將“頭”偏向了他,他也隻在心中誕生了“會被殺死”的想法。

身體與思考同步地停滯。盡管那隻是為了克服看見那些“野獸”後產生的恐懼的副作用,肉體也因此無法活動了。

在恐懼的作用下,肺部不聽話地停止了起伏。

不管怎樣地想要繼續挪動腳步,雙腿也硬如石頭無法前行後退。

“……”小男孩於此刻明確地感到了死亡的逼近,盡管他隻是看見了那些黑影的“野獸”、連“對上眼”都算不上,也仍然感覺到了渾身的冰涼。

會死。

小男孩這樣的確信,甚至比看見滿街的大火時還要來得堅決。

這是惡意的傑作。

會被殺死。

被渴望著“殺人”、帶來著“殺人”、延續著“殺人”的怪物抹殺。

——話說回來。

為什麼,人會被殺死呢?

脆弱的精神似乎依然錯亂,小男孩竟然停在了原地想起了這種問題——但回過頭來看,既然身體已因為恐懼做不出反應,那胡思亂想一會又有何妨呢?

太奇怪了,在經過了足夠的壽命前,人是不會希望自己被殺死的吧。

對了。

那隻是被害者的一廂情願罷了。

——小男孩胡亂地讓神經傳遞著思維。

總有人會為了各種的目的去做各種事。因為想要達成目的就必須要支付出這個目的所需要的材料或精力。

而有的目的需要的,是他人的生命。

生命是寶貴的東西,卻也隻是針對擁有生命與愛著這條生命的人而言。

道德與法律是拘束不住脫韁的瘋子的,也是拴不住自視為“神聖”的狂徒的。

所以,他們不會珍惜他們不愛的人的生命,即使對方純屬無辜,也不會認為那比自己的目的更重要。

不管這個目的到底是什麼。

由此。

“殺人”的概念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