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我想簽他(1 / 2)

開車的何沐看了電話一眼就知道這是陶趣多來興師問罪了,接了吧,讓他罵兩句也能舒服點。

“老陶,對不住了,我……”

何沐話沒說完就被陶趣多打斷了,“何沐,你怎麼搞的,如果不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我就……我就不管你了!”

陶趣多憋了半天憋出這麼一句狠話。

“真的抱歉,李胖家裏出了點事,我不能坐視不理。”何沐堅定的說。

“什麼事讓你連演戲的機會都可以不要了?”陶趣多一直認為何沐是個戲癡型的演員,為了演戲可以什麼都不顧。

何沐頓了一下道:“演戲的機會雖然珍貴,但朋友更重要,李胖家裏出了很大的變故,我必須在他身邊。”

聽到何沐這句話,陶趣多很慶幸自己是他的朋友,“你們在哪,忙完這裏的事我也過去。”

“謝謝,”何沐誠懇道,“來傳媒大學吧,我這就到。”

掛斷電話後,何沐在想李文化父親這件事到底發展到了什麼程度,還有沒有回旋的餘地。

李文化的父親李貴友和他一樣都是個胖子,何沐稱為他李伯伯。

李伯伯本是一個種地老光棍,在外出打工時學會了印刷,回到家鄉後就開辦印刷廠,發了家致了富,快四十的人娶了一個二十來歲的大學生,也就是李文化他的媽,之後這印刷廠漸漸變成了盜版書印刷廠,看到盜版印刷書籍的巨大利潤後,李貴友開始擴大廠子規模,開辦分廠,憑借精美不遜正版的印刷,單價遠遜於正版的優勢,最終這個農民成為菏北省最大的盜版書商,影響力覆蓋華北地區、東北南部以及西北東部地區,他的盜版書銷售網絡更是覆蓋北方各個城市以及南方幾大城市。

單就商業才華來說,大字不識幾個的李伯伯無疑是個天才,但他所做的事確實違反了法律,盡管這些年他著實做了一些造福家鄉的善舉,修路搭橋,資助老人院,捐建圖書館,在家鄉人那裏口碑很好,可是法律不講究這個,法律是冷的。

還沒想出什麼頭緒,傳媒大學已經到了,何沐遠遠看到李文化的車停在門口,李胖人在車外,周圍站著的是左俊等幾個好友。

見到何沐走過來,有些狂躁的李文化安靜了些,左俊知道兩人的關係之密不是他們能比的,於是打了個眼色,將同學們都叫走,把空間留給這哥倆兒。

“家裏出事是誰告訴你的?”何沐問。

“新聞上都報了,我當然知道了。”李文化悶聲悶氣道。

“既然新聞上都已經報了,說明這件事已經基本定性了,你回去又有什麼用。”

“難道我可以像什麼也沒發生過一樣,繼續在學校裏吃喝玩樂!”李文化咆哮著,他現在有種負罪感,覺得自己以前種種輕浮的公子哥表現對不起父親的期待,更過分的是拿著父親的錢卻又鄙視他的錢來路不正,經常說一些傷害父親的話。

如今父親鋃鐺入獄,也不知道六十歲的他能不能堅持到出來那一天,如果就此父子永隔,李文化會永遠永遠痛恨以前的自己。

“有沒有給阿姨打電話,她怎麼說?”何沐又問。

李文化拭去眼角的淚,“她叫我不要回家,她說她會想辦法。”

“那就讓阿姨去處理,”何沐搭著李文化的肩膀,“這種事你擔不起來,可能還會影響阿姨的判斷。”

李文化搖著頭,“沐子你不知道,我爸這事很嚴重,以前我就查過著作權法,我爸這樣的判十年都是輕的,可能我沒用,但我希望他能看到一個懂事的我,就算進去也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