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我要讓三個兒子幸福地生活,芷梅!我們都慢慢變老了,有很多事情是該說清楚了,當年我們在海南當知青的時候,我同情和幫助你並非是想娶你為妻,一直到後來和你登記結婚也是一種同情,我從一開始就沒打算和你在一起的,你說我欺負你、騙你也好,我無話可說,我們的性格相差太大了,我對不起你了,我們還是早點分手好一些。”
“那你為什麼要三番四次救我?後來還同意和我辦理結婚登記?”
“我救你和和幫助你那是一個男人的責任,和你辦理結婚登記有兩種原因,原因之一,就是你從海南返回廣州後生活無著落,住進了我家,我媽媽和妹妹都喜歡上你,當時你未嫁人我未娶妻,而且都是處在婚娶的黃金年齡,我當兵後你一直都在追求我,我也找不出理由來拒絕你,是你的真情和誠意打動了我,後來經組織同意,批準了我們的結婚請求,我也答應過娶你,一心一意愛你。一場中越戰爭爆發,徹底改變我們的命運,我在戰場上身負重傷,已經不抱生存希望了!就在這關鍵時刻,幸好遇上了梅林,是梅林救了我的命,也是她治好我的傷,我的身上永遠流淌著她的血!陰差陰錯讓我們在戰場上單獨相處了三個月,特殊的戰爭環境將我們兩顆心緊緊地聯係在一起,誰都離不開誰,否則誰都無法生存!就這樣我們相愛了,是命運促成了我們的愛情,在這種特定的戰爭環境下,我們相愛和結婚是必然的結果!”
“你這是一個什麼道理?她是一名護土,在戰場上搶救你和幫你治傷,那是她的職責所在,誰說一定要以身相許的?那叫什麼邏輯?是趁火打劫還是乘人之危!我懷疑她早有預謀的,她就是要到戰場上搶走你的,我就那麼好欺負嗎?我就活該心甘情願任人宰割嗎?我不服氣!”
“我不想和你爭論這些問題!我要休息了,我今晚住在梅林房間,沒別的事請不要來打擾我。”
“這算什麼?我沒離開李家大屋一天,我就是你妻子,是這個家的女主人,我愛去哪兒住都成,你不想和我睡在一起,我才不稀罕你呐!我過兩天就去探望梅林,她通情達理絕對不會計較我的錯過的,如果她能接受我的檢查,你就不會趕我走了吧?”
“你別做夢了,我主意已定是沒有人可以改變的,你去探望梅林那是你的事,你做了那麼多傷天害理的事情,也該向她坦白交代了,不過我決定要休了你,那是無法改變的,至於三個兒子願意跟誰就跟誰。”
第三天賴律師約見了梅林,梅林開始時對他充滿著仇恨,見麵就想回去,賴律師說道:“主母!你誤解我的一片苦心了,你耐心聽我解釋你就會明白一切,其實我早就清楚範芷梅的陰謀了,她在十多年前就存心要報複你了,她修煉‘移魂大法’就是為了報仇雪恨的!當然她是通過控製李董事長來實現她的目的,盡管你的相貌和人品都在她之上,但是你不會害人,這就是你輸給她的主要原因。”
“你的話也很有道理,那你為什麼還要幫她?”“你有所不知,董事長在神誌不清的情況下,必須有一個人主持大局,她已經是獨一集團的董事長助理,我不支持又能怎樣?這個裏麵還有很多複雜的原因,等我有空再向你作詳細解釋,我想問你,你知道我是的專長是什麼嗎?”
“你不就是一個不要臉的‘流氓律師’嗎?你害得我母子雙雙關進大牢!這筆帳我遲早要和你算清的,你現在來探望我,是來看我是怎麼下場的吧!我們主仆一場,虧你還有臉叫我做主母!你的主母是範芷梅!”
“主母!不管我怎麼罵我,我都不會生氣,董事長對我有救命之恩,你對我有再生之德,我這條賤命就是你們李家的,我還能騙你嗎?我現在就將事情的起因和經過簡明扼要地說給你聽,我是一名律師,同時也是一名高級偵探,‘必勝律師樓’和‘獵狗偵探社’就是我開的,我手上有四名‘神探’,這些年來我辦案的很多材料就來自他們手上;自從董事長失蹤的第二天,我們的人已經盯上了李英傑,當時,你們都住在東莞的那間小別墅內,我們早已發現董事長就是你們劫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