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蓁蓁和小黃一人一狗坐在葉府最少人煙的柳樹下,看著湖水映著如火的夕陽,十分好看。
葉蓁蓁一邊撫摸著阿黃柔順的毛,一邊拿著小樹枝在地上算著什麼,嘴裏還嘀咕著,“我現在每個月是一兩銀子的月例,減去平時買食材的錢,如今已經有了二十兩。”
再攢半年,她就能離開這個芙蓉鎮了!
她的夢想就是攢夠銀子之後去京城,她要在京城開一家飯館,順便去找當年把她從寒潭中救出來的那位救命恩人!
她尋找救命恩人不是為了像是戲本上那些小姐一樣以身相許、非君不嫁,而且要——抱大腿!
還記得當葉白玉將她推下水之後,那個紅衣少年救了她上岸。
她當時又驚又慌,記不得對方的容貌。
卻清楚地記著他第一句話說的就是,“你長得這麼醜,過得一定很不好吧!無礙,救人救到底,這個玉佩給你,等你來京城我罩著你!”
這多年來,葉蓁蓁一直把這個玉佩放在身上。
那是上好的玉,幾乎是完美無瑕,唯一的瑕疵就是玉裏麵有一條像是血絲的東西。
她在書上看的時候,發現這種玉才是價值連城。
隨手就給出這樣好玉的人,估計在京城一定是一個非富即貴的大人物。
或許他忘記了當年曾在芙蓉鎮上救過一個女娃娃,或許他也忘了那句話。
但是人生總歸是要試試的,不然和鹹魚有什麼區別。
最壞的結果也好過叔叔一家將她隨便嫁給一個陌生男人,然後就這樣渾渾噩噩地過一輩子。
這樣的生活,多可怕。
葉蓁蓁之所以苦苦鑽研廚藝,就說是為了學習一技之長之後餓不死。
等找到了救命恩人,就死死抱住大腿,在京城開一家芙蓉鎮特色小吃,掙一些錢之後也好給那兩個不正經的父母養老。
“葉蓁蓁,你怎麼在這裏?”一個帶著少年獨特嗓音的聲音在身後響起。
用小腳趾頭想都知道,不是易家小少爺易初良還會是誰?
葉蓁蓁回頭就看到了一個牽著駿馬的白衣少年,眉目清秀。
他身上帶著世家子弟的狂縱和囂張,偏偏又不是一個不學無術的公子哥,寫得一手錦繡文章,騎射也是一把好手。
想來不出三年必定是一個讓芙蓉鎮女子們神魂顛倒的美男子。
當初葉蓁蓁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認定,她要“喜歡”這個人!
沒錯,這種“喜歡”是要讓周圍的人都相信、並且都知道的。
她用了三年,讓芙蓉鎮的人幾乎無人不知,葉家的葉蓁蓁是一個天天追在易初良後麵的花癡。
她真的很感謝三年前做出這一項明智決定的自己。
因為“葉蓁蓁花癡易初良”這個借口真的很好用,就在她及笄後的第二天,她嬸嬸就給她說了一個婚事,是一個商戶的公子。
這個公子長得貌堂堂,家底殷實,還表示絕不納妾。
媒人說的那是一個天花亂墜。
葉蓁蓁卻早就知道,這個商戶公子的確如她所言般好,但是唯一的一點媒人卻沒說——這個商戶公子是一個斷袖!
於是葉蓁蓁就義正言辭地表示:我心悅易初良,此生非君不嫁!
雖然拉了一個擋箭牌,葉蓁蓁很愧疚,但易初良是在合適不過的人選了。
那可是芙蓉鎮的第一公子,哪個女兒家會不心動?
縱使是平時不愛紅妝隻愛做菜的怪人葉蓁蓁,喜歡上這麼優秀的公子也是情有可原的。
最主要的是,易初良一定不會看上她,因為這易初良喜歡的是葉白玉。
她想好了,等易初良和葉白玉成親之時,她就故作傷心,離開芙蓉鎮。
從此之後天高鳥飛,海闊魚躍,正好離開這個充滿貪欲和險惡的葉家,去找大人物抱大腿。
這豈不是美滋滋?
想到這兒,葉蓁蓁覺得要對易初良表現得更熱情一點。
她的臉上自動浮出傻笑,起身跑到了易初良的身邊。
她看向易初良的眼眸中全是愛慕的神色,花癡地開口:“初良哥哥是來找蓁蓁的嗎!”
易初良這幾日剛從揚州回來,一個月來沒有這個傻丫頭在後麵當跟屁蟲,還覺得有些不適應。
今天來正好因為葉老爺的宴請,宴上沒有看到這個傻丫頭,就借著醒酒的原因過來看看,沒想到竟然還真的看到了她。
一個月來她倒是一點也沒變,還是傻乎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