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原理第一章(1 / 1)

教育學的概念:

教育學含義:通過對教育現象和教育問題的研究,揭示教育規律,指導教育實踐,探討教育藝術和教育的一門科學。

教育學研究對象:有價值的,能夠引起社會普遍關注的教育問題和教育現象。

研究任務:描述教育問題和現象,揭示教育規律,指導教育實踐,探討教育價值觀念與教育藝術。

教育規律:教育內部諸因素之間,教育與其他事物之間本質的聯係,以及教育發展變化的必然趨勢。

教育價值觀念:人們在建構和參與教育活動時,會自覺或不自覺地把自己對生活的理解與態度,以及對人生意義與社會理想的選擇和追求作為出發點,形成教育價值觀念,引領和規範人的發展和教育。

教育藝術:教育者有自己的經曆、人生體驗、教育風格,受教育者也有自己的現實基礎和主觀意思,而且他們的成長還要經過自身的建構和努力。教育活動應是充滿靈性、情感,自由創造的活動。

元教育學

元教育學是有關教育學自身的反思研究結果形成的教育學元理論,即關於教育學學科自身的知識體係。如關於教育學研究對象的認識,邏輯起點的認識,教育學理論與實踐關係的認識,教育學者社會責任的認識,教育學知識結構的認識等。當代教育學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極大地提高了教育學者的理論自覺性。

教育學的價值

1.教育學的理論價值

(1)反思日常教育經驗。人們關於教育的認識,大致有兩種基本形式:一種是習俗的形式,即人們對日常教育生活的態度、看法、評價或信念,它們構成了日常教育經驗:另一種是科學的形式,就是我們所說的“教育學”理論。從現實來看,這兩種教育形式都是存在的,它們共同構成了教育生活的認識論基礎。

(2)科學解釋教育問題。教育學是對教育問題的科學解釋,這就意味著:

①教育學是以教育問題為邏輯起點和對象的,教育學研究的主要任務就是對教育問題提供超越日常習俗認識和傳統理論認識的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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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教育學作為對教育問題的科學解釋,必須使用專門的語言、概念或符號,而不能局限於日常的語言、概念或符號,否則會影響到教育學的可傳播性和可理解性,不能很好地被教育知識共同體所領會和接納。

③教育學作為對教育問題的科學解釋,其解釋是有理論視角、根據或預設的,而不是直接建立在感性經驗與判斷基礎上的,我們需要的是一種理性的解釋。因此,從事教育學研究的一一個基本任務就是要促進教育知識的增長,提供對教育問題新的、更有效的解釋。

2.教育學的實踐價值

(1)啟發教育實踐工作者的教育自覺,使他們不斷領悟教育的真諦。

(2)獲得大量的教育理論知識,擴展教育工作的理論視野。

(3)養成正確的教育態度,培植堅定的教育信念。

(4)提高教育實踐工作者的自我反思和發展能力。

(5)培養研究型的教師,教師隻有成為研究者,才能更好地適應教育改革的需要和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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