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刺史作為天子的代理人,他的關注對象僅僅在於兩項:收稅和保持地方平穩。有良心的刺史可能會考慮興修水利——目的也是為了收到更多的稅。至於什麼地方的經濟發展、什麼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什麼科技和文明的進步等等,統統不在考慮之內,因為官府沒有這個職能,也沒有這個概念。而占用官員極大精力的另一項事務——訴訟,其本質也是為了保持政權穩固。
官府職能的極度狹窄和不負責任,使得官府人員可以用很少的勞動而完成絕大部分事務,可以很堂而皇之的號稱“無為而治”並因此得到朝廷表彰。
這是過去的平州刺史府處理政務的慣例,但是現在不同了,因為身邊有一個營州。在營州的帶動下,平州的農業、工商業都有了長足的發展,各種新鮮事務層出不窮,各種政務以幾何速度飛漲。平州刺史張在吉發現,似乎一夜之間,他眼前需要處理的文案堆積如山!
在處理文案的過程中,張刺史發現,其中八九成都與營州有關,這時候他開始思考,營州都督府長史房是怎麼處置那麼多政務的呢?
張刺史是一個胸懷寬廣的人,否則他也不會竭力舉薦和提攜年輕的馮道,因此,他也不介意向過去自己的這個幕僚學習。通過了解,他發現營州都督府長史房下設立了很多新的部門,這些部門的名稱非常俗白,比如辦公室、槯稅科、商貿科、法律科等等,張刺史倒不以為意,這是為了方便百姓,很好理解。但他並不認為這些新的部門就能夠很好的分擔起繁重的事務,部門設置再多也無濟於事,隻不過是形式問題,歸根結底還是要報給長史本人來處置,絲毫削減不了長史本人的工作量,或許其中的好處就是上報的時候能夠更有條理一些。
然後張刺史不恥下問,落下臉麵和年輕的馮長史做了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終於得到了答案,答案就是——處置權下放。通過將處置權下放,讓各曹擁有實際的決定權,具體來說,就是讓各曹獲得不需要上官定奪而可自決的批複權,如此一來,原本必須每項必報的事務,就被各曹分攤了,官府主官就獲得了極大的解脫。
對於這樣的舉措,張刺史很震驚,也很疑惑,他提出來的問題是,主官的權力不就被架空了麼?對此,馮道給他的答複是:抓好決策、抓好財務、抓好人事。具體而言,主官需要考慮的是一地的發展方向,製定發展政策,通過財物的控製和人事任免來實現自己的治政意圖。
那麼如何保證各曹官吏不濫用權力呢?馮道的解釋是,製定和完善規章製度。一曹製定一曹的規章製度,要細化到如何實施、如何操作、如何追責,各曹依據本曹的規章製度來行使處置權,就可以保證治策在大原則上不出偏差。主官可以通過製定大政策和控製人財物來貫徹自己的施政方略,或加大財力的投入,或撤換不力的官吏。
同時,馮道刻意強調,要想實現這樣的治政框架,必須著力加強對律法的推動,構建一個擁有各種類別法律文本的體係,而非過去單一的依靠一部《永徽律》,必須做到各曹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張刺史認真琢磨了良久,終於有所領悟,這似乎是將朝堂之上的各部機構放到了地方,直接在基層以實現處置權的下移。
馮道認為並非單純如此,這種治政框架打破了過去“民不舉、官不究”的那種官府與百姓涇渭分明的狀況,更講究官府對地方民生的主動引導,從無為而治到有所為、必所為,在功能上更加完善,在責任上更加分明。
張刺史看著這個仍然年輕,卻更加沉穩的年輕人,不禁歎道:“可道雄才,有此一策,百世留名矣!”
馮道苦笑:“不敢貪都督之功。”
張刺史奇道:“你是說,這是都督之策?”
馮道皺了皺眉,一股奇怪的意味爬上眉梢:“都督言道,此乃‘現代政府框架’。”
張刺史琢磨著“現代政府框架”這個新鮮詞句,又聽馮道追了一句:“都督還說,不改革、無發展。”
張刺史耗費半年之工,全麵模仿營州官府體係,建立了新的平州官府,同時,營州方麵製訂的律法和條令也越來越多的被平州接受,其中的很大一部分甚至隻字未動便開始實施。
《營州都督府公共交通安全條例》便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