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月華以為她是因為不孕要行賄她閉嘴?
不得不說這聯想力倒是挺豐富的。
不過黃一曦懶得解釋,撇撇嘴。
李月華在黑暗中倒是沒有發現,或許發現了也不當回事,隻說道:“表姐,有件事,我一直在想該不該說。”
黃一曦一聽也沒停頓,馬上回答:“那就不要說了。”
最煩有人這麼問了。
一聽就知道要說的不是好話。
黃一曦可沒那種好奇心。
李月華還在繼續:“可是我又一想,姐夫是多好的人呀,所以我不得不說…….啊?什麼不要說?”
正常人不是應該回答,我求求你就說吧。
為什麼黃一曦一點也不好奇,竟然是這個答案?
黃一曦莞爾一笑:“象你這麼不懂事的人都覺得為難的話,肯定是不能說的,所以你根本不用考慮你姐夫。“
李月華差點被黃一曦的神邏輯嗆死。
“不管怎麼樣,你是我姐,我得為你好,我還是得說,姐,你現在身體不行,生不了孩子,你有沒有想過,你這樣會拖累姐夫的?別看他現在對你還不錯,可是感情早晚會消耗光的,到時候,你年紀大了,姐夫要是不要你,你啥都沒有,怎麼辦?”
她是這麼想的,也就說了出來。
要不是自己的表姐,她就不操這個心了,到時候黃一曦年老色哀被拋棄也是活該。
“那依照你說,我該怎麼辦?”
黃一曦笑了笑,笑意不達眼底。
“姐,我也是為你好,長痛不如短痛,你和姐夫其實也沒登記,現在分手還來得及,你要是真愛著我姐夫,就應該離開他。”
李月華說著說著,都感覺自身帶發光了。
黃一曦噗呲一笑,你這是勸我們分手,還是為我好,合著我還該感激你不成。
然後呢?然後你奮不顧身,以身替代,給商洛宇幸福?
這是一種什麼精神?
這不是精神,是神經吧。
你敢想我還不敢問呢,我也不敢說,嫌髒,我怕一問出來,你分分鍾上熱搜。
某度都度不了你,某條都調不了你。
黃一曦暗暗吐槽。
“為什麼我們要分手?有什麼分手的理由?”黃一曦瞪了一眼正想得美的李月華,悠悠地問。
分手還需要理由嗎?需要嗎?不需要嗎?
你不會生還不是理由嗎?
“我和你都是法律人士,用法律解決問題沒錯吧?我和你姐夫就算沒登記,也是合法同居,分手的理由可以套離婚原因吧?你讀了那麼多的法律條款,記得法院判決婚姻破裂的依據是什麼?記不清了,沒關係,我念給你聽。”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