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討厭又不在乎的人都不會出現在這裏,就象白水州沒有觀眾一樣,幹這行的,時間就是生命,幾個人浪費得起。
林玲說話又快又脆,脆脆的如大珠小珠落玉盤,“首先,我不得不先指出對方兩位辯友所犯的錯,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的客體具有雙重性。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行為,既侵犯了器官出賣者的身體健康權,也危害了國家有關器官移植的醫療管理秩序。
一方麵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者,把他人的器官當做商品進行買賣,進行交易,損害了他人身體健康完整權。
另一方麵,國家對於器官移植都有明文規定,都有一定的程序來進行保障,組織出賣人體器官不利於醫療管理秩序的維護,是對這種秩序的破壞。
而顧保是個醫生,既有合法移植器官的行醫資格,並沒有違反醫療管理秩序,梁向的器官也是用在他女兒身上,在法律上,親人捐贈器官並不違法。”
林玲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的客體時,台下早有人拿出手機找度娘,聽完後感歎一聲,“我的娘呀,竟然一字不漏,不愧是司考狀元呀。”
林玲最後總結說:“尊敬的各位領導、主持人、評委及各位同仁們,梁向做為一個父親,不顧自己女兒的性命,顧保為了救外甥女,采取欺騙的手段讓梁向捐獻器官。
眾所周知,我國法律規定,人體器官不能買賣,所以顧保和梁向的協議無效,但是……”
說到這裏,林玲頓了一下,看到評委們露出讚同的目光,以及台下的觀眾癡迷崇拜的目光,心裏麵得意極了,
“但是,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道德也即人情,法律的存在就是為了維護人情的存在,顧保這個欺騙隻是民法上的欺騙,非刑事的欺騙,因此顧保此行為不構成犯罪。”
林玲說完後,果然不出她自己所料,台上台下頓時爆發出熱烈的掌聲,啦啦隊甚至帶節奏喊出,“林玲律師,閩越奇跡,林玲一出,四隊拜服。”
李軍一聽到又有新的口號,眼睛一亮,砸一下嘴,好象品嚐美味的食品一樣,他跟著舉手好幾次,黃一曦冷眼旁觀,要不是他自己意識到還擔任主持人的職責,隻怕早就加入啦啦隊的隊伍中了。
好嗨喲!
黃一曦其實也很佩服林玲,如果她是反方,她的辯論想必也隻有這些,不會比林玲更精彩。
可是很惜,她現在的立場和林玲勢不兩立,道不同不相為謀呀。
黃一曦等著眾人情緒平靜下來,啦啦隊也不再出聲後,才站起來,“對方二辯說得非常精彩,但可惜,我們今天辯論的是法律上的問題,即顧保是否犯罪的問題,而不是這個案例中的道德和人情問題。
誠如我方二辯所說的,親人之間並沒有捐贈器官的救助義務,梁向主觀上並沒有捐贈器官的意願,這和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遠近沒有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