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山村奇案(二)(2 / 2)

中午吃完飯,林舒芳母女和商洛宇就和大家告辭,她和商洛宇明天還要趕去榕州市參加律師辯論賽,還得回去收拾行李。

“留下來吧,明天是七娘媽生,爺爺煮你最愛吃的糖果和浥飯。”

黃誌新以為黃一曦還在介意三嬸鬧事,不由地用哄孩子的口氣和黃一曦說話。

人老了,就愛一家人在一起,熱熱鬧鬧的,孫女也不是吃政府頭路的,為什麼不能多住幾天再走。

黃一曦隻好將要去省城參加比賽的事告訴爺爺。

聽說孫女要去比賽,黃誌新才不阻攔,“去吧去吧,爺爺這幾天早晚給你太奶奶她們上香,讓她們保佑你得了第一名。”

“…….”

“你早上和我爺爺說什麼?”黃一曦到了車上才發問。

早上她爺爺奶奶都沒去山上,又把商洛宇留下來,明顯是有事。

商洛宇也不瞞著,“你爺爺擔心他走後你三叔嬸還做怪,讓我做個律師見證。”

“律師見證?”黃一曦詫異,遺囑見證業務,應由2名律師共同進行,那不是得有兩個律師嗎?

“是呀,所裏的邱律師和李律師早上你們上山後就過來了,你們下山前就走了。”

黃一曦這才想起,委托人委托的見證事項與律師本人或其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律師應當回避。

這個不要臉的在暗示什麼,他們明明什麼關係都沒有。

“小心能使萬年船,我不想到時候,有任何人以這個借口攻擊你,為了避嫌,我還讓斌哥從頭到尾都錄了視頻。”

黃一曦沒好氣地瞪了商洛宇一眼,他和她什麼關係都不是呢,這個人,太無恥了,無處就暗示他們倆的關係。

“我奶奶她會同意呀?”

昨天俞美清還一直罵她呢,今天怎麼會轉變態度,別說黃一曦,就是林舒芳也不相信。

要知道《律師見證遺囑規則》、《遺囑公證細則》第八條規定,見證律師應當依法對遺囑內容進行審查,並著重審查遺囑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或者受欺騙等情況。

如果俞美清表現出受脅迫的情形,這份見證在法律上,不一定會被判為有效。

“不知道她老人家是怎麼想通的。”

商洛宇也覺得奇怪,昨天他就偷偷對黃一曦說,若是有可能,還是讓她爺爺奶奶做一下公證或律師見證比較好,黃一曦卻認為,她爺爺奶奶不可能同意,所以不想說,沒想到她爺爺主動要求了,聽到這個消息時商洛宇都有點意外,還重複問了兩次。

“這麼說遺囑公證比律師見證效力更高?”

林舒芳不解地問,黃一曦回到家後,經常和媽媽嘮叨自己所做的案件,林舒芳就沒聽到她說過公證會在其他情形下失效的。

黃一曦擺出中箭的樣子,老娘呀,你這個太不厚道了,人艱不拆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