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想,可是陳大丫哪來的錢再請律師?在知道我已經成功會見後,她親屬現在已經不接我的任何信息了。”黃一曦苦笑,“總不能讓我自掏腰包去聘請吧?”
做為一個在溫飽線上掙紮的律師,黃一曦一直有這樣的工作原則,頭可斷,血可流,律師代理費不能不收。
說白了就是:貼工可以,貼錢不行。
律師的工作時間是很寶貴,很多當事人不理解,心想我這個案子簡單,我把證據交給你寫份起訴狀或答辯狀不就行了嗎?
可惜當事人卻忘記了,每個當事人的具體情況不一樣導致訴訟事由、辯護理由還有著重策略都不一樣,一個負責任的律師,要花大量的時間進行證據的整理,資料的查詢、調查走訪證據,辯護方案的斟酌、掌握新情況後的調整,甚至對法官以前的判案風格、對方辯護人的辯護風格都得深入的研究,隨時調整。
一張薄薄的法律文書,表麵上看內容也沒有什麼,實則不知道花費了律師多少的精力。
有人以為,查查資料根據法條就能輕鬆做到當事人要求,如果那麼簡單,當事人自己拿一本法律詞典就能,還要律師做什麼?
2018年法律資格考試,司法部大爺就是這樣,法條你盡可以翻,你能考過就算我輸!
紙上談兵尚且不易,何況現實一個複雜的案件,方方麵麵,邊邊角角,牛鬼蛇神,各中奇葩逸事,隻有你想像不到的,沒有你意料得到的。
吳青意沉默了,黃一曦看著憔悴的師父,反而出口安慰,“您老別急呀,車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黃一曦,柳暗花明又一村,一村必見黃一曦。”
“你就貧嘴吧,法院限定交上訴狀的日期快到了,你如果寫無罪辯護無法蓋章,你要怎麼辦?”吳青意沒有黃一曦的輕鬆。
吳青意可以想像到,黃一曦要做無罪辯護,根本不可能蓋到公章。
“那就寫罪輕的上訴狀嘛”黃一曦狡猾地笑了一下,唱起七字仔調“他有他的張良計,我有我的過牆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春色滿園關不住,一支紅杏出牆來……”
不是黃一曦不告訴吳青意,吳青意都要走了,她不想吳青意到最後還讓李立星記恨。
而且她說的也是實情,她可是良民,不,聽話的律師一枚,你讓我不能做無罪辯護,我就不會做無罪辯護,就算我做了,你也不會蓋印不是。
黃一曦可以想像,在她交了二審上訴狀之前,律師事務所裏所有的律師蓋章,一定會由張媚親自接待,她除了防黃一曦,包括所裏其他的律師和後勤人員,在她眼中肯定都不是好同誌。
“什麼亂七八糟的……滾!”
“得令……嗆嗆嗆嗆……”黃一曦順手撈起雞毛撣子插在頸後,邁著戲台上武將騎馬的走步華麗麗地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