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聽牆角的王律師(三)(2 / 2)

但對濱海律師事務所來說最近幾年來說,淨利潤並不高。

濱海律師所在兩年前萬達廣場還沒開業時,窩在老城區一棟破舊的大樓裏,那裏租金便宜,但形象較差。

搬過來萬達廣場這裏裝修花了一大筆錢,租金也比舊地方貴了好幾倍,而且因為商住房,物業管理都比舊地方貴了七倍。

所裏的財務一下子緊張起來,高級合夥人的分成也少了許多,今年年初的分紅一出來,王全福的臉都綠了,看了好久下意識地說了一句,“我們律師所以後要提高高級合夥人準入門檻,抵製不符合條件的律師加入高級合夥人行列,免得僧多粥少。”

這句話一說,壞了,就得罪張媚了,去年張媚仗著業績好,要求轉為高級合夥人,當時所裏的律師大多不同意,因為她年限還不夠一般合夥人年限,王全福一著急,直接懟上,說張媚夠資格的話,黃一曦也該轉高級合夥人了。

濱海律師所的合夥人有兩個條件,一是年限夠法律規定的五年,二是每年業績收入達到30萬,到達第一個條件可以成為一般合夥人,兩個條件全部到達後再由律師所的所有高級合夥人投票,超過三分之二的讚成票數成為高級合夥人,除了多一成的分成,而且還有了利潤分成的資格。

張媚是業績夠了,但年限不夠,而黃一曦是年限剛好,但業績還差一點。

這件事就讓王全福和張媚對上了,兩個人原本關係還不錯,還一起合作幾個案件,從這以後,一見麵就象鬥雞場的雞,不互咬一嘴毛都不放鬆。

城門失火,池魚遭殃,就因為不知道哪個混蛋說的那句話(高級合夥人會議黃一曦還沒資格參加,所以不知道王全福就是始作俑者),張媚把黃一曦也恨上了。

本來就有學校辯論賽的事情,又有吳青意律師不當她師父的事,現在又多了這事,在張媚心中,黃一曦的地位,應該比挖她家祖墳拆她家房子斷她家子孫的仇人還可惡。

知道這件事黃一曦叫了好幾次冤枉,張媚成為高級合夥人雖然投票沒有通過,但最後她還是說動李立星動用他那一票否決權,成了隱形的高級合夥人,而黃一曦也隻不過依照年限成了一般合夥人。

照理來說要恨要怪,也應該是黃一曦怪恨張媚才是,可現在情形是反過來,所裏的其他人也想不明白是怎麼一回事,隻能說奇葩人的腦回路與常人不同。

“那後來呢?”許燕彬繼續問。

陳文靜很奇怪地看了一眼許燕彬,不屑地抬抬下巴,“那當然是張律師贏了,你見過我們所裏哪個男律師贏過張律師嗎?我們這所裏呀,我估計除了那個老潑婦能勉強招架幾回,其他人都是戰五渣,可惜她們蛇鼠一窩沒戲看。”

陳文靜口中的老潑婦就是薛綠波律師。

陳文靜父親經商,也算是小富商,律師所所在這棟樓的這一層有一千多平方都是她家的,她們自己住了一百八十四平方的套房,其他裝修成寫字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