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夜店內,方宇坐在卡座的一角醉的像一條狗,腳下滿是嘔吐物。
今天是方宇喜歡了九年的女神金宵的生日。
這九年從暗戀到明戀,金宵曖昧的態度讓方宇以為自己有機會了。
可誰能想到半路又殺出個富二代張澤把自己給截胡了。
此刻金宵和張澤就坐在方宇的對麵,卡坐上坐著的都是張澤的朋友,所有人都像看猴一樣看著方宇。
“你看他身上穿的地攤貨,加起來都超不過五十,還磨損的那麼嚴重,跟他坐在一起太掉價了吧。”
“就是,窮成這樣還想癩蛤蟆吃天鵝肉?”
“舔了人家九年也真夠執著的,到最後毛都沒有,真可笑。”
嘲諷的聲音不斷飄進方宇的耳朵裏。
可他現在沒力氣為自己辯解。
這半年方宇都沒吃過一頓飽飯。
為了攢錢給金宵買生日禮物,方宇利用課餘時間打工,每天隻舍得吃兩個饅頭,鹹菜也舍不得買,沒錢打熱水就接自來水喝。
偶爾方宇要是實在是饞肉了,就去快餐廳等著,看看能不能撿到別人吃剩下的。
吃的這一切苦,僅僅因為金宵某次無意間提起自己喜歡的一款項鏈。
“你快回去吧,我倆不可能,我隻拿你當朋友。”
金宵看著爛醉如泥的方宇,不耐煩的說道。
方宇苦笑了一下,其實人家嘲諷的也沒錯,是自己太異想天開了。
他搖搖晃晃的站起來,把準備好的項鏈放到金宵麵前。
既然沒辦法和自己最心愛的女人在一起,那能把她喜歡的東西送給她,對於方宇來說也是一種幸福。
看著那條項鏈,想起方宇對自己的好,金宵心裏還是有些愧疚和不舍的。
可是有情不能飲水飽,方宇對自己再好有個屁用。
根本不敵一遝遝鈔票更能給自己安全感。
“就這破項鏈你也好意思拿出手?”
張澤本來都懶得和這種窮吊絲說話,可看到那條項鏈他實在忍不住了。
幾千塊的項鏈在他眼裏和地攤貨沒區別。
麵對嘲諷,方宇沒有說話,執意要金宵收下自己的項鏈。
“行了啊,讓你在這喝了幾杯酒已經夠給你麵子的了,你丫趕緊給我滾蛋,你個窮吊絲配和我們坐在一起嗎?”
張澤鄙夷的看著方宇,邊說邊不老實的在金宵那雙白嫩的大長腿上摸來摸去。
“我在跟她說話,沒跟你說話。”方宇不屑瞥了張澤一眼。
張澤冷笑一聲突然解開自己的褲子,一把將金宵壓在身下開始解金宵的衣服:“那她現在沒空跟你說話呢。”
“澤哥你別鬧,這麼多人呢,一會我們去酒店……”畢竟這是大眾場合,金宵臉色緋紅想要阻止張澤。
可張澤根本不理會金宵的反抗,他非要在眾目睽睽之下辦了方宇的女神,這樣才夠刺激。
“澤哥威武!哥兒幾個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