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應去見那個楊霞?”朱木陽瞪大眼睛問道。
朱曉華和母親幾乎是同時點點頭,妹妹看著哥哥的眼神甚至都有點同情,那個喝醉酒拍胸脯的人似乎現在後悔了。
朱木陽搖搖頭,心中無數隻草泥馬奔湧而出,他都有點不敢置信酒醉後居然答應這件事,那個初中同學和自己沒有任何一定可能的,可是在縣裏對於“見麵”這道程序是極其看重的,見了麵即使不成,也會留下處過對象的惡名,當然這點主要針對女方,山東不少地方婚嫁風俗很講究,在很久之前男婚女嫁全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講究“門當戶對”,本人則沒有自主權,根本談不上見麵之類的說法,自由戀愛更被視為“大逆不道”。一般說起來男到十五六歲甚至十二三歲,即由父母央媒求親,也有在兒童年齡即定婚的,俗稱“娃娃親”。若女方聘媒向男方求親,名曰“倒提媒”,楊霞這種拜托大舅出麵就有點倒提媒的含義,當然如女方要求男方條件高,俗稱“攀親”。雙方父母在對彼方年貌、人品及家庭財產情況探聽了解後,認為基本可以,即行“允婚”。允婚時必男家先允,女方後允,互相允婚後即委托媒人換 “小啟”,載明屬相年庚及生辰日月。雙方央算命先生 “合八字,無衝克和不中意處方可成親。再另擇吉日交換正式婚約,稱“大啟”。當然也有到男家親自看的,叫“相親”,若相不中,則不吃男家飯告辭。男女通婚年齡以女大為貴,俗說“女大一,穿金衣”、“女大三,抱金磚”、“女大五,賽老母”。說起來那個楊霞肯定比朱木陽要大,因為朱木陽上學比一般人早一年,他是班裏所有同學中最小的。
這個風俗最近幾年又有點變化,因為城鄉自由戀愛者增多,再不是以前那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過大多數仍需媒人說合。雙方認為合適,才安排見麵,若互相有意,雙方交換手絹或鋼筆之類,此謂“換手絹”或曰“小見麵”,然後約定訂婚日期和儀式。訂婚日,男方攜帶重金、重禮送至女家,女家設宴待客,即為“定婚”。女方同意後,擇日到男家,稱“認家”,男家長輩給“見麵禮”。這個時候男女往往在一起照一張合影,於是婚姻大事基本就定了下來。
聽妹妹說自己同意見麵了,那也就意味著自己對這門婚事並無意見,這可不是朱木陽的初衷,他使勁拍了一下頭,以後真不能胡亂喝酒了,這是要命的事情呀。“定什麼時候了嗎?”他又問道。
“咱大舅說去問問人家再定!哥,那個楊霞長什麼樣子?你有她照片嗎?畢業合影裏肯定有,咱媽剛才和我琢磨半天了,都想看看!幫你出出主意!”
“看什麼看?我不會去和她見麵的,我現在在濟南上班,和她又沒有感情基礎,怎麼可能和她成兩口子?”朱木陽有幾分惱火。
“小,”朱母有點不高興。“可你昨天不是那麼說的?你要是不願意直接說不行不就完了嗎?看你昨天喝那麼多以為你是高興的呢。你大舅可是抱著一個熱罐子。再說你在濟南上班怎麼了?濟南和高唐也不遠。”
朱木陽也有點懊惱:“我昨天不是怕我大舅發脾氣嗎?我喝酒是因為落實了單位的事情高興,和朱霞沒有任何關係。這事弄得?唉!”
朱金陽蹣跚著腳步從屋裏走出來,他酒量不大,昨晚那些酒他喝完後不久就都吐了出來,今天早晨起床後更是晃裏晃蕩的,他也聽見了兒子的話,發表意見:“見見麵有啥?不行就說不行!這也算是給你大舅有個交代。”
朱木陽歎口氣,看來也隻能如此了。
晚上的時候大舅就興衝衝趕了過來,他送過來消息,說明天就是星期六,晚上六點想在電影院門口見麵,而且對方特意說明,讓朱木陽自己去就行,反而這倆人也認識。
“木陽,你過去可要懂事,人家約在電影院門口就是想和你看場電影,先見見麵,然後呢就主動買票,這個事就定下來了!看完電影要送人家女孩回家呀!”大舅喜氣洋洋的給外甥支招。
“舅,我明天晚上約了高中同學一起吃飯,您看能不能改個日子?”朱木陽想推脫掉。
“改啥日子?什麼事能比這個事情重要?”大舅吹胡子瞪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