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視無為主義(1 / 1)

二 審視無為主義

天下這東西,儒家說,必須整之治之,才得太平。莊周說不,天下隻能“在之”“宥之”。《在宥》一篇說的就是這個。宥之,寬宥它,對它高抬貴手,這好講。在之,什麼叫在之呢這就不好講了。在,我們習慣作介詞用,表明時間位置,例如在今朝,在昔日,在黎明前,在黃昏後,在月初,在年終,在唐以前,在宋以後,在明清之際,在世紀末;或者表明空間位置,例如在天上,在地下,在雲裏,在水中,在海底,在山間,在門外,在室內;或者表明社會位置,例如在朝,在野,在基層,在正處級與副廳級之間。在,如果不作介詞用,而作動詞用,我們就少見了。有作動詞用的在嗎有。“在意”的在就是動詞,其含義為“放置”。在意者放置心上也。《逸周書’小開》已有“翼翼在意”之句。《資治通鑒·五代後漢》又有“大須在意”之語。可知在具“放置”一義,其來久矣,並非現代口語才有。莊周說的“在之”,當訓為“放置之”才好講。放置亦即擱下。天下這東西,擱下它,別去整;寬宥它,別去治。這就是“在之”和“宥之”了。

如果當國王的“在之”“宥之”,天下就太平了,那就太美妙了。奈何這是幻想,僅具思辨價值,沒法實際操作。天下總是亂紛紛的,國又不可一日無王,所以他還得坐在宮殿上,做點什麼。莊周對他說:“故君子不得已而臨蒞天下,莫若無為。”《莊子》書中的得道者分三類人:一是神人,二是至人,三是聖人。“臨蒞天下”的“君子”就是道家的聖人,而非儒家的聖人。這聖人就是從政的神仙,莊周要他推行無為主義。

推行無為主義,在莊周已經是退而求其次的一種妥協辦法,因為有所推行就不能一味地“在之”“宥之”了。何謂無為郭象注解說:“無為者,非拱默之謂也,直各任其自為,則性命安定矣。”不是拱手不做事,不是緘默不發言,還得辦公,還得行政,哪能是貶義的無所作為,放棄領導。但是,辦公行政隻是為了讓百姓“自為”。這就是說,整治還是要整治的,不過是讓百姓自整之自治之而已。自整自治又是為了使民各安其生,各樂其業。無為,放棄他整他治,采用自整自治,乃出自聖人對客觀規律的尊重,亦即對道的信賴。莊周的無為主義應該被視為社會自治理論的濫觴,如同孟軻的“民貴君輕”應該被視為社會民主理論的濫觴一樣,皆屬傳統政治文化的精華,理應受到尊重。認為無為便是消極,有為才算積極,未免失諸皮相之見,摳字眼兒罷了。不過《在宥》一篇表揭出的國王形象,什麼“屍居而龍見,淵默而雷聲,神動而天隨”,巫術氣味太濃,近乎妖矣。在合理的自治社會,國王應該起怎樣的作用,莊周的見識局限於時代,他設計不出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