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新當鋪,巧融資——典當(2 / 2)

②方案特點:客戶能在不影響正常居住和使用原房產的同時迅速獲得購置新房所需的資金。

③友情提醒:需對原有房產的價值有一個合理的估計,將急於賣房有可能遭受的損失與所支付的綜合服務費做個比較,判斷是否有利潤空間。

方案二:按揭再融資計劃。

如果你的房子在銀行貸款抵押期間變成了呆滯的“不動產”,是否覺得有點可惜?其實,抵押給銀行的房產並不僅僅是一種負擔,也是可以充分利用的資源。有抵押原來已按揭購買的房產進行融資理財的意願,卻無力一次性付清未到期銀行貸款的投資者可通過按揭再融資計劃,使“不動產”真正動起來。

①操作方式:客戶向典當行提供已按揭房屋的相關材料及他處有房證明,經典當行審核後,辦理融資手續。期間,客戶必須與典當行和中介機構三方簽訂借款有回購約定的按揭方買賣行為協議,並由典當行出資向銀行進行提前還貸,獲得原來抵押在銀行的產權,使客戶在可履約贖回的前提下完成抵押融資,同時,客戶必須與中介機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融資期限最長為3個月,每月的綜合費為:2.30%(1.8%綜合費率+0.5%利率)。借款期滿後,客戶可履約回購,如無法還款,則房屋買賣合同自動生效,房屋將由中介公司按約定價格收購。

②方案特點:克服了按揭房產上市交易的障礙,還貸融資過程簡捷、迅速,不會影響房地產權屬過戶(抵押)手續的辦理,使原來呆滯的按揭不動產真正動起來。

方案三:置換回購計劃。

擁有不可售花園洋房、公寓等的人們,將不再為“英雄無用武之地”而遺憾。隻需通過置換回購計劃,將承租權進行轉讓實現融資,就可以獲得投資良機。

①操作方式:客戶向典當行提供租用公房憑證、身份戶籍證明、同住人同意書和他處有房證明,經典當行審核後,辦理融資手續。期間,客戶需與典當行和中介公司簽訂置換回購合同,並與中介公司簽訂住房承租權轉讓合同。融資期限最長為3個月,每月的綜合服務費為2.3%(1.8%綜合費率+0.5%利率)。借款期滿後,客戶可履約回購,辦理房屋承租權過戶返還手續,如不能完成回購行為,中介公司將擁有該房產的處置權。

②方案特點:開創了全新的利用房屋承租權進行融資的模式,拓寬了此類房屋使用者置業理財的渠道。

③友情提醒:如果貸款金額過大,需權衡自己的還貸能力,否則該房產的承租權將按協議轉讓給中介公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