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收藏品進行科學分類是一個亟待解決的課題,因為它對收藏學的發展至關重要。一般來說,收藏界對收藏品采取如下分類:
(1)文物類
文物類包括曆史文物、(古人類、生物)化石、古代建築物實物資料、字畫、碑帖、拓本、雕塑、銘刻、輿服、器具、民間藝術品、文具、文娛用品、戲曲道具品、工藝美術品、革命文物及外國文物,等等。
凡現代物品雖小但屬文物,可並入上述小類者,均歸入此類。上述所列項目中均包含較多內容,如器具中包括金銀器、錫鋁器、漆器、明器、法器、家具、織物、地毯、鍾表、煙壺、扇子等;工藝美術品包括料器、琺琅、紫砂、木雕、牙角、藤竹器、緙絲,等等。
(2)珠寶、名石和觀賞石類
這類包括珠寶翠鑽,各種硯石、印石,以及奇石與觀賞石三類,均以自然未經人工雕琢者為主。
(3)錢幣類
錢幣類包括曆代古錢幣及現代世界各國貨幣。
(4)郵票類
郵票類包括世界各國郵票及與集郵相關的其他收藏品。
(5)文獻類
文獻類包括書籍、報刊、檔案、照片及影劇說明書、海報等各種文字資料。
(6)票券類
票券類包括印花稅票、獎券、門票、商品票券、交通票證、月票花,等等。
(7)商標類
商標類包括火花、煙標、酒標、糖紙,等等。
(8)徽章類
徽章類包括紀念章、獎章、證章及其他各種徽章。
(9)標本類
包括動物標本、植物標本和礦物標本,等等。
(10)其他類
凡以上幾類均未能包括者列入此類。
此種分類法主要依據我國及世界的收藏實際情況劃分。上述各類藏品不僅擁有較多的愛好者,而且多是約定俗成,能得到較多收藏者的認同。當然這種分類法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將隨著收藏情況的發展和變化而不斷調節,以期既能反映當代收藏的狀況,具有一定穩定性,又能對民間收藏起指導和引導作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