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給我去死(1 / 2)

北邪城西街,

寒北雪和蘇瑾兩個人已經逃了很遠了。

“我說,小雪,為什麼我們要逃啊!我們又不是打不過他們,不過幾個平民,怕什麼。”

“怎樣?吃霸王餐的感覺好麼?嘻嘻。”寒北雪一聲壞笑。

“那還不趕緊快跑!!!”蘇瑾連忙推向寒北雪。

兩人一路狂奔,最後躺在東區的一片草坪上。

“小雪,你太壞了!”

“還不是你教的,明天我們把錢還回去吧!”

“好的。”寒北雪應聲道。

就這樣,兩人一直躺著,直到黃昏落日。

......

北新客棧。

“沈爺爺,我們回來啦!”蘇瑾推開了房間的,竟發現屋內空無一人。

桌子上放著一墨跡斑斑的紙,看來沈爺爺是有事出去了,而且是剛出去不久。

蘇瑾拿起桌上的紙,內容去下

“瑾兒,家裏出了點事,老爺叫我先回趟家族。至於北邪獵魄林,隻能靠你自己了。老爺吩咐過,讓你注意安全,至於獵魄的事,隨緣就好。”

“耶!沈老回去了,我終於自由啦!”

蘇瑾提起嗓子大聲叫到。

寒北雪聽到聲音,從隔壁馬上跑了過來。

“出什麼事了?”

“沒事,沒事,隻不過從今以後我自由啦,因為沈爺爺有事先回家族了。”

在接下來沒有沈老的日子,蘇瑾簡直樂瘋了,每天都出去都抓著寒北雪出去鬼混,無一天早歸。

這種快樂無憂的日子四天馬上就過去了。

在北邪獵魄林開啟的前一天,正好是城主的兒子林天凱的生日。

傍晚間,在北邪城的中心廣場,一眼望去,燈火通明。

中間有一處用竹子搭建的高塔,高十丈有餘,每一根竹子都纏繞著紅絲帶,相隔1尺便掛著一彩球。

然而,最顯眼的便是最底層那三顆巨紅的金絲彩球。

據說,今晚隻要取得一金絲彩球,便可獲得一獵魄令。

而獵魄令則是藏在彩球之中。

此時的中心廣場上是人滿為患,已經集結了近千號人。

黑壓壓的人群掩蓋著道路的繁華。

忽然,左側看台上打出一道強光,在強光中出現幾個人的身影。

其中有一位中年男子,看起來歲數不大,但是頭發間已然有些許白發。

但是整個人煥發出的精神卻是連少年都無法比擬的,顯得更是沉著穩重,讓人敬畏。

他就是這座城的城主,也是林天凱的父親,林澤。

他的修為更是達到了劍王巔峰的境界,恐怕在這座城中,無人是他的對手。

所以他傲視北邪之城,無人不敢不從。

站在林澤旁邊還有兩少年。

一人身穿黑袍,氣宇軒昂,清秀的外表下卻透著一股殺氣,無人敢為之靠近。

那個人就是城主的大兒子,林天翼。

年紀輕輕,修為便突破到劍尊初期,是北邪之城公認的天之驕子。

另外一少年,生穿紅色長袍。

和林天翼恰好相反,一副世家頑固子弟之氣,大家都敬而遠之,生怕惹出什麼麻煩來。

他就是寒北雪和蘇瑾上次見過的林天凱,不過上次他穿的是屎黃色衣服,挺特殊的,印象反而深。

忽然。

看台上有一聲音傳來。

“各路英雄好漢,今天是小兒林天凱的生辰,感謝大家遠道而來,林某人在此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