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過學習,應該在行為規範上有所收獲。
閱後請簽名:
夏 天
1998/5/25
寫完後,將判決書和上述文稿夾進傳閱夾送給汪洋,供本部傳閱。
第二天,汪洋將文件傳閱夾送回給夏天,夏天看到在“閱後請簽名”文字的下邊簽上了:李朝陽、任爾為、高尚、汪洋的大名。
夏天很滿意這份終審判決書,覺得懸著的一顆心總算是放下來了。
令善良人想象不到的是:正是因為這份終審判決書,在措辭上否定了工業村委提出的:該貸款在辦理過程中“……有關部門及湖貝支行對陳連平抵押貸款手續的公證、登記、審批,均是違法的”這一表述,並指出:“本案是抵押借款合同糾紛。福利床業公司與湖貝支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內容合法,手續完備,且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應認定為有效。”著實讓工業村委的新主任陳勝利難以接受,感到這三棟廠房就將是別人的了。第二天,他和村裏的幾個幹部聯袂到了區公安局,找到負責調查陳連平詐騙案的主辦民警蘇公安,要求他要為民作主,落力辦案,盡快查出銀行方麵的不法行為來,終止該案的執行,以保護村民集體的合法財產。
話說這蘇公安是一個二十來歲的毛頭小夥子,剛從警察學校畢業還不足四年,因為人長得很靈氣,又寫得一手很漂亮的鋼筆字,經偵隊辦案時,都讓他做筆錄,很討一些領導的喜愛。於是,在偵查這四個詐騙案中,本來就人手少的經偵部門,再三考慮,就給了一個案情相對簡單的案子——陳連平詐騙案由他負責。他在接受任務後很是激動,覺得這是組織對自己的信任,暗暗要求自己:一定要做出成績,以不辜負領導對自己的期望。恰恰在這時,工業村的領導聯袂找上門來求他,他激動地說:“請你們放心,我一定會搞個水落石出的!”
陳勝利說:“小蘇,你那麼年輕,正是幹事業的大好時機,好好把握,前程似錦。我們村的事你辦好後,我們代表全村的父老鄉親給你送錦旗,給你向局裏請功!”
村主任的幾句話下來,直說得蘇公安心潮澎湃,好像已經連升了三級一樣受用,竟然不能控製自己,連聲說:“謝謝!謝謝!”
於是,在蘇公安的腹稿中,一套如何查到市民銀行和銀行工作人員在經辦貸款的過程,違法犯罪的詢問提綱和工作計劃漸漸形成,準備付諸實施。
但是,這蘇公安究竟能否如願以償地達到自己想要達到的目的呢?有一首順口溜道出了個中端倪:
少年難得是老成,順不驕奢挫不沉;
公權在握宜謹慎,法律終歸是準繩。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小的慢慢道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