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個比方說,一個人很想一夜暴富。那麼他可能會采取很多方式,比如賭博、搶劫、綁架、尋寶,偷盜……他們可能會在實施計劃的過程中死亡,也可能在計劃完成後被他人所殺。
欲望僅僅是個誘因,那麼這些欲望的產生一定是有他的原因的。
一個孩子小的時候經常挨欺負,為了不被欺負他要強大自己。而強大自己是一個欲望,被欺負是一個原因。最後他強大了,打死了欺負他的人。也正因為他打死了人,而被官府通緝,最後他上山落草。
所有的原因會變成結果,而結果又是另一個原因。這就是人們經常說的因果,但又有哪個人能逃離這因果呢?
因為閻王大興土木,所以驚動了司法主神。因為司法主神調查閻王,所以招來了殺身之禍。因為司法主神要轉世,所以閻王要派遣大批人員追殺。因為陳判官的工作失誤,自己才會被選中接受這個任務。因為陳判官與唱魂官不和,所以自己才會被投胎到這大千世界。因果相依,相輔相成。
前因後果,果至再因。因果之力,自古相生。因果之法,更迭不息。因果交錯,不滅不生。因果輪回,往複死生。
領悟因果輪回之道的方澤,眼神不再那麼明澈動人,仿佛蒙上了一層薄紗,讓人琢磨不透。
方澤感覺到這次的頓悟與剛才是截然不同的感覺,之前還能感覺到那一絲絲死之靈力。現在卻感覺天地之間的靈氣,就像一根根的絲線一樣。雖然叫不出他們的名字,但明白他們是單獨存在的。所謂“一法通,萬法妙”說的也就是這個道理吧。
其實也不是所有的修行者都能達到這個境界,因為輪回因果之道太過龐大,加之方澤已提前知道“道”有千萬條,才能達到這種觸類旁通的境界。也就是透過現象看本質,當你看到了本質你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正常一個人若想領悟因果輪回之道,首先他需要領悟二十幾條相通的靈力;其次他要曆經人世間的數十次輪回;最後還得有極強的悟性;才有可能領悟輪回因果。
而方澤不一樣,他之前沒有修煉的經曆,也沒人指導。他可以另辟蹊徑,用常人難以琢磨的視角來看待問題。再有他經曆了二十三世的輪回,且這二十三世的記憶碎片都保留在他的靈魂深處。在普通的修士看來輪回境界是非常高深的境界,自己這個層次是無法達到的。所以先入為主,那樣便會阻礙他們的奇思妙想,製約他們對道法的感悟。
領悟因果輪回的方澤才明白,原來所謂的不同的靈氣就是不同的“道”,也是道的不同表象。領悟的道不同,所吸納的靈氣也是不同的。就像一個領悟水行一道的修士,讓他每天都在沙漠中修行,那樣他的修煉進度就是逆水行舟。
回過頭再次翻看《玄靈上法》這篇功法,從引言序章到一星二星的修煉方法,編寫的倒也玄奇,隻不過就是在格局上略顯不足。不知大海的無邊,怎知湖澤的渺小。現在的方澤在境界上少有人能與之比肩,可在修為上卻還是一個凡人。
他嚐試著將空氣中的萬道靈力吸入身體,可他的意念剛一觸碰到它們便被無情地反彈回來。這讓方澤不禁爆了一句出口:“操,這能看到吃不到,跟看不到有什麼區別?我還就不信了,你們就是鐵板一塊?”
方澤剛想打坐,可轉念一想:“不行,這是白天,這要是讓啞父看到了非嚇死他不可。一個剛出生不到半個月的孩子,就能盤腿打坐了,誰看到都會感覺恐怖的。”
夜晚,躺在炕上的方澤看到啞父已經熟睡。
他將包裹自己的小被兒,用腳蹬開。小手小腳不停揮舞著,把枕邊的障礙物全都弄到一旁。利用慣性搖晃著身體,一下前一下後的不停反複。方澤打算用這種方法使身體坐起來,大約過了過了10分鍾,身體除了疲憊其他的沒有任何進展。
畢竟是嬰兒的身體,還沒有發育完全。靈魂想要控製身體,是非常困難的。
“看來隻能等到3歲以後,才能正式修煉了。三歲以後,各項身體機能發育完善,修煉起來也能事半功倍。看來這三年的時間,我隻能摸索修煉功法與靈氣性質了。”方澤心裏這樣想著,有些不甘不過也沒什麼更好的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