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道?仙道?”程處默不明白的撓了撓腦袋。
“你一個凡人沒必要知道那麼多,好了,就這樣吧”。
看著商清逸消失,程處默的夢境之中又出現了美食與美酒,還有美女。
東宮書房之內,聽完程處默的詳細講述,李世民是一臉高興啊,當初李淵一家拜老子李耳為老祖,不過就是想提高提高身份,如今沒想到李耳他老人家竟然認下了這門親,更是派下神仙相助,並且這神仙還是為輔助自己而來,能不高興才怪。
其他幾人也是高興,不過高心歸高心,該商量的事情還是要商量的,李世民說道:“關於對他的冊封,你們可還有什麼想法?”
房玄齡回道:“皇上,冊封一事,能低調就低調,最好無人知道,那神仙也沒有要求什麼排場,想來隻需要一道聖旨即可,麻煩的是這聖旨”。
聖旨,皇帝是沒有資格自己寫或者讓身邊人寫的,說得偏激一點,‘聖旨’跟你這個皇帝的關係不大。
以唐朝為例,一份聖旨的常規程序是這樣的:由中書省的中書舍人們針對某件事情各自寫一道聖旨(初稿),寫好後送給自己的領導中書令(或中書侍郎),中書令(或中書侍郎)在其中選一道自認為寫得最好的,再加以修飾潤色,形成真正的聖旨(熟稿),然後送交給皇帝蓋個章(皇帝如果有自己的不同意見的話也可以用紅筆寫在聖旨的空白處,但他理論上沒有直接否決聖旨的權力),然後再交給門下省審查蓋章,最後再交給尚書省執行。
也就是說,聖旨真正的決定權是在中書省,皇帝的任務是簽字蓋章,而門下省如果覺得這道聖旨不行,那他有權將它直接駁回,哪怕皇帝已經蓋好章同意了也沒用。
隻有經過以上程序,並且有中書省、門下省、皇帝三方共同蓋章的聖旨才是有效的聖旨,否則就是非法的。
聖旨的事情確實是個**煩,如今李世民雖是皇帝,但三省宰相都是老臣,基本上都不是他的心腹,所以要想神不知鬼不覺的將這聖旨弄好,難,難,難。
李世民不甘心的問道:“諸位難道就沒有什麼辦法?”
長孫無忌幾人對視一眼,最後由國舅長孫無忌說道:“若是能夠請太上皇出麵,此事或可成功”。
長孫無忌說完便不再說話,一切任由李世民決定,李世民臉色陰晴不定,轉而說道:“處默,你先回青竹村吧,我們先議議突厥之事”。
程處默出了書房,正欲會永興坊取馬回青竹村,迎麵撞上了一位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
“喲,原來是李將仕郎”。
李將仕郎,乃是秦王府記室參軍李淳風,因為對曆法提出了修改意見,被李世民被授予將仕郎,進入太史局任職。
李淳風詫異的看了程處默一眼,笑道:“沒想到會在這裏遇到程大公子”。
程處默問道:“你個小牛鼻子,算了吧,這是要幹啥去啊”。
李淳風反問道:“怎麼,老程也對我的事情感興趣?”
“切,誰對你的事感興趣,現在皇上與幾位大臣在商量大事,不會見你的,不要白跑了”,程處默嘟囔著一句,徑直離去。
看著程處默的背影,李淳風眉頭一皺:奇怪,這老程眉間福氣怎麼漲了這麼多,嗯~,叫老袁來長安看看。
心念一動,李淳風也不再向東宮而去,向著來時的方向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