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我的媽媽經常把我摟在懷裏,溫柔而微笑地笑著:“晴晴,我的寶貝女兒,你笑起來很可愛,跟早晨的太陽一樣明亮,你要常常對爸爸笑,要不斷告訴爸爸,你好愛好愛他……”
六歲的我沒有說不要,相反地,我乖巧地應了聲:“好,我都聽媽媽的!”。
但那時候我已經知道,生活已沒有什麼值得開心的事情了。
因此,即使我清楚自己笑起來像太陽,也不愛笑,大部份的時間,我反倒像個六十歲的老太婆,沒有活力。
也許是家庭環境造就我的怪異。
我的外公外婆是地方首富,去世後把所有的財產都留給獨生女兒,獨生女兒嫁給另一個首富的兒子,生活優裕得讓人眼紅。
我的爸媽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好朋友。
照理說,有感情基礎的兩個人,應該不難經營一段完美姻緣,可惜,婚姻是種充滿變量的關係,就算感情基礎再雄厚,也不能為婚姻掛太多保證。
結婚半年,我的爸爸有了外遇。
他對我媽媽說,他是認真的,從沒這麼想要一個女人過,他很抱歉娶她、負她,希望能得到她的成全。
很可惜,我的媽媽也是認真的,她一樣沒想過自己會這麼想要丈夫的心,她也很抱歉自己不願意離婚,執意把他留在身邊。
何況,當時我的媽媽懷孕了,她以為一條小生命能夠為自己挽救婚姻,能扭轉所有不利自己的狀況。
兩個固執的男女讓情況陷入僵局,我的爸爸用行動來表明,這輩子,他隻愛外遇女子方如。
於是。
我的爸爸不顧爺爺奶奶的反對、不顧我媽媽懷著身孕無助的淚水,隻身搬出家裏,與他的真愛租屋同居。
我的爸爸說:他的態度越是模棱兩可,我的媽媽受傷越深。
可是爸爸這樣堅決的態度,我的媽媽一樣被傷得體無完膚。
爸爸和方如在外同居,不多久,也生下一個女兒,隻比我小半歲。
偶爾,我的爸爸也會回來看我,機會不多,但我媽媽把握每次爸爸回來的機會,為他做菜、為他打扮自己、為他找到共同話題、為他營造一個幸福家庭的假象。
我媽媽總是欺騙自己,幻想爸爸是離家賺錢而不是外遇,這種幻想不健康,卻讓她遺忘妒忌和痛苦。
她盼望老公迷途知返,重返家庭,可惜每次……
都是以失望做結局。
她常把我抱在懷裏,語調甜蜜地說:“晴晴啊,媽媽從六歲就愛上爸爸,我每天都希望自己快點長大,能夠嫁給爸爸……”
這些故事,我聽過很多遍,多到不必麻煩大腦就能輕易背誦。
在還沒進爺爺公司上班之前,爸爸都是喜歡媽媽的。
他們一起念書、一起上大學,一起出國拿學位、一起進入社會當新人,所以兩人結婚半點都不勉強,他們承諾過要彼此扶持、相互照顧,要共同走過這輩子。
但後來,爸爸認識爺爺的左右手方爺爺,再通過方爺爺認識他很愛跳芭蕾舞的女兒方如,瞬間,爸爸就變心了。
在這件事上,我小小年紀便明白愛情是種壞東西,它不能給任何人任何保證,它說變就變,早上還在的感覺,到了晚上就會變成憎厭,而且它很自私,傷人也無所謂。
爸爸不斷跟媽媽提及離婚,但媽媽總是習慣性回避這個話題,繼續活在自己設定的幸福婚姻裏,何況爺爺奶奶挺她,寧願要媽媽也不肯要被狐狸精迷昏頭的不孝兒子,他們選擇跟媽媽一起住,不願意搬去和兒子同居。
隻是爺爺死後,婆婆軟化態度,接納了方如,搬去和兒子住,直到去年底過世,方如以長媳名義參加喪禮,這讓我的媽媽大受打擊。
我的媽媽叫做李溫馨,在附近小學當美術老師,她的圖畫得很棒,有絕對資格開畫展,許多學生希望能跟她學畫,但她拒絕了,因為她要把時間留給老公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