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 心痛的離婚協議(2 / 2)

從元紫沁第一次給衛池郵寄離婚協議開始,短短兩個月的時間,這大概已經是第六次了,可見元紫沁是一直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的,所以沒個一段時間,這個刺眼的東西準會出現在他的辦公桌上。

之前的離婚協議,衛池甚至都沒有仔細的看過一眼,每次都是當著助理的麵就直接扔進垃圾桶了。

這次一個人在辦公室,衛池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才掃了一遍元紫沁自己立下的離婚協議條款,不得不說,這份協議真的是想的很周到,把離婚之後的事情也變成條條款款,列的很清楚。

可以想到的是,財產,她真的是一分都不要,這恰恰是衛池最最不缺的東西。

之前送給元紫沁的所有有價值的東西,她也可以如數退還,但是唯一不能妥協的就是,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之後,她不會帶著兩個孩子離開,或者東躲西藏的,衛池和衛家的任何一個長輩如果想要跟兩個孩子見麵,隨時都可以,甚至每個月可以破例和衛家人參加一次家庭聚餐,感受家人的愛意。

看來,她什麼都已經想好了,也寫的很清楚,現在就是萬事俱備隻欠東風了。

甚至詳細到星期幾可以是衛池去接兩個孩子放學或吃飯,都已經規定好了。

衛池這是第一次仔細看這份離婚協議,沒有想到元紫沁的事無巨細,會讓他感到惶恐,她是有多絕望,在多少個沒有他的日日夜夜籌劃著離開他,離開衛家。

衛池捏著協議的手在顫抖。

看的出來,元紫沁的所有條例都是在為兩個孩子著想,即便她不想見自己,但還是準許自己去看望兩個小家夥。

為的就是她帶著兩個孩子生存,時間久了,對兩個孩子的心理健康發展不是一件好的事情,

自己在握著兩個孩子撫養權的同時,又不能讓他們失去自己的家人,和成長過程中最重要的父愛,衛家的所有人,想要見他們的時候,隨時都可以見麵,說起來也很寬容了。

既然這樣的話,離婚和沒有離婚,也沒有多大的區別,隻是他們兩個當事人不在一起生活而已。

離婚協議裏麵,隻要是衛池這一方能夠想出來的條例,她都已經事先說明情況,聲明了自己的態度,所以簽字的話,就是默認了這一切。

不愧每天都是跟文字打交道的,每一個詞用的都讓衛池覺得無懈可擊,找不出任何可以反駁的地方和拒絕的理由。

兩個孩子是她心裏最重要的,但是她沒有自私的帶走,也沒有讓他們跟衛家斷絕關係,就連她自己,也會安安穩穩的待在這個城市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兩個孩子依然是他和元紫沁之間的,他們不會被人說成是沒有爸爸或媽媽的孩子,看起來似乎沒有讓任何一方有什麼委屈之處,但是卻讓衛池感到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