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若蘭立刻道,“別啊,芊姐不是有男朋友嗎,把他的名字文上去多浪漫啊。到時候再把你男朋友也拉過來,文上你的名字。”
尹芊芊頓時搖頭,“不行,他是軍人。”
厲景煜根本就沒機會文這些。
徐若蘭誇張的哇了聲,“軍人啊,真酷!”
尹芊芊笑了笑,又看了一眼她的手。
腦子裏晃過剛剛徐若蘭那一番話,將厲景煜的名字文到自己身上嗎?
這種刺青很難洗,文上之後,如果有一天覺得不好看了,那就隻能文上新的圖案,上一世她就見過有人把自己女朋友的照片文到自己後背,結果他倆分手了。
為了掩蓋刺青,他隻能在後背文上一頭雄獅。
但……
尹芊芊抬手摸到自己的後背,她跟厲景煜不會分開啊。
“我現在還沒想到文什麼,等我想到了,我就去文。”尹芊芊出聲開口。
徐若蘭點頭,“行,到時候就在你們領證那天,芊姐你文個yes,ido。”
她腦子裏的浪漫細胞簡直多到沒地方用。
尹芊芊笑起來,心底卻有一絲動容。
文個我願意倒是也挺好。
就在他們閑聊的時候,夜色越漸暗下來,酒吧裏的人越來越多。
客人比平時多上了不少,但尹芊芊以為今天是周末,所以客人比平時更多也算得上是情有可原。
但當台上的三人開始唱歌的時候,她就覺得有些不一樣了。
這些客人大部分是為他們三個人來的。
“這三個人是誰?”尹芊芊忍不住問徐若蘭。
徐若蘭要了杯酒,嘲諷地翻了個白眼,“還能是誰啊,就仗著自己上過電視就把自己當明星的歌手唄。”
她說完又冷笑,“說他們是歌手都是侮辱這個詞了。”
上過電視?
尹芊芊看著台上的人,覺得十分驚訝。
她不認識啊。
“芊姐,你聽過《我的野火》嗎?就他們唱的。”徐若蘭見她一臉迷茫,忍不住給她解釋。
尹芊芊頓時想起來了。
那首《我的野火》簡直就是未來的廣場舞神曲。
這首歌融了至少五首大熱歌的曲子,用所有曲子最精華的部分,編寫出最朗朗上口,誰都能唱幾句的大眾音樂。
這樣的做法在音樂圈是最讓人不恥的。
但如果深究下去,按照法律判定抄襲的標準,他們所抄襲的部分還構不成抄襲罪,所以那些原曲作者想要維權都毫無辦法。
這隻是他們的一個罪行,還有一個就是,他們賣慘,然後被當場扒出來了。
這三個人明明父母健全,且都算得上的小康家庭,但他們在某衛視頻道說自己父母雙亡,在孤兒院長大,吃不飽穿不暖,因為沒錢,女朋友都跟別人跑了。
結果在那個節目上的現場觀眾,當場就質問他們為什麼說謊。
也是因為這件事,他們才在電視上混不下去了。
結果沒想到即便在電視上混不下去,他們還能在線下作妖。
畢竟上過電視就是明星,這家酒吧打著《我的野火》這首歌的名號,就能吸引一批不明所以的圍觀群眾進來觀賞“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