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才剛走出小公寓下了樓,她卻剛好碰到一個鬼鬼祟祟的身影上去,她當時急著孩子,也沒想那麼多,可是她卻沒想到,自己還沒走出小區,就聽到了轟的一聲,當她回頭去看的時候,清楚的看到自己家的那一戶,炸了。
她忽然想起了剛剛碰到過的那個黑影,她是那樣的後悔啊,後悔自己的一念之差葬送了自己母親的性命。
她想回頭去看一眼,去給自己的母親收屍,可是她卻不敢,她的腦子不是很靈光,直到這個時候她才後知後覺的想到,這是賈香蘭滅口來了。
她膽子那樣小,不敢給自己的母親收屍,隻敢混在人群裏遠遠的看一眼,也不敢去找賈香蘭,她怕自己還沒見到兒子就被殺死了。
出事的時候她一無所有,不對,也不是一無所有,她還有二十萬,就是賈香蘭給的賣孩子的那二十萬。
二十多年前的二十萬不是小數目,這麼多錢足夠我媽租個小房子活了下來,她對外已經是個死人了,沒有了身份證,她也不敢找工作什麼的,她隻敢找一些斷斷續續的零工做,就這樣靠著繼續慢慢的活著。
一晃三年過去,我三歲了。
其實之前的我是不記事的,因為我從小,就是以張家二少爺的身份長大。
雖然張老板不喜歡我,明裏暗裏認為我是來爭家產的,但我那個同父異母的哥哥,比我大了七歲的哥哥,卻還是很喜歡我的。
家裏沒有多餘的孩子,我們倆就是彼此的玩伴,我很小才剛會走路的時候,就是他到處玩都帶著我,出去遛彎帶著我,跟別的小孩打彈珠都帶著我,再大一點,出去撩別的小朋友也帶著我。
我三歲的時候,他已經十歲了,他已經能牽著我到處跑,甚至更遠一點,他能帶著我上公園了。
這一天他去跟新認識的小姑娘上公園,他兩個人說說笑笑的說著一些我不懂的東西,他還偷偷的親了那個小姑娘的臉頰一口,我很生氣,因為哥哥以前隻牽我的手隻牽我一個的。
他們倆越走越快,我故意在後麵落了下去,可是我卻沒想到,我會在這個時候碰到一個瘋子一般的女人。
不對,也隻是行為像瘋子。
這個女人很年輕,長得也很好看,一看到我她就抱著我哭,我好奇的問她哭什麼,問她怎麼了,她卻跟受了刺激的鬆開了我。
在我麵前,她一邊擦著眼淚,一邊很悲傷的說,她以前有個兒子,長得跟我挺像的,也是又帥又可愛。
其實我很得意,還很不屑,這個時候媽媽疼我,爸爸雖然不喜歡我但也沒虧待我,我認為自己就是故事書裏麵的小王子,我不認為還能有比我更加帥氣可愛的小孩,我認為這個女人一定在說謊。
結果她卻說自己沒說謊,她把她的項鏈掰開給我看,她的錢包裏麵藏了個小朋友,果然很好看,又白又嫩,不過小朋友太小了,應該就剛出生時候那麼大吧,不過還真別說,這個小朋友跟我小時候還真挺像的。
不過小朋友比我窮,從他家拍照片的環境看得出來,比我家的傭人房都還要破。
但我沒承認,我問這個女人她兒子跑到哪裏去了,怎麼把我給誤認為兒子了,我還捏著鼻子退後一步說,你說我跟你兒子長得像,可我媽卻不這麼覺得,你這麼窮酸,把你跟我媽放一起比都不夠格。
我沒想這個女人卻哭了,哭得很傷心,她像個傻子似的坐在了公園的長椅上,她說她的確很窮,她兒子也因為她窮得養不起給送人了,她現在很後悔,想找到兒子,卻再也找不到了。
說到這裏我還是很同情這個女人的,畢竟我從小就是個同情心泛濫的人,家裏的小動物死了我會難過,傭人生病我會難過,爸爸在外麵做生意累了我也會難過,還會給他捏背捏腿,有時候我爸爸也摸著我的腦袋感歎的說:“庭笙啊,你真是個溫暖的好孩子,跟你媽一點都不一樣。”
我覺得我肯定也是溫暖的,我對任何人都很好,包括這個素不相識的女人。
所以這個女人央求我跟她拍一張照片,她說她真的很想念自己的兒子,要是看到了我的照片就跟看到自己兒子的照片一樣,她就會很開心。
看著她老是誇我可愛的份上,我同意了,我說下次見麵送她一張我的照片。
我倆說了會兒話,我陪她聊天,她說她做的點心很好吃,可惜她兒子吃不上了,為了安慰她,我也笑嘻嘻的說,那下次你做給我吃唄,就跟你兒子吃到了一樣,你心裏肯定會舒服很多。
她受寵若驚的答應了,她很開心的問我你下次還會出來跟我見麵嗎,我摸著腦袋想了想,我說沒事的,我哥哥現在正在追那個叫小雪的小姑娘,他怕我爸揍他,每天傍晚放學都會帶我一起出來遛彎,你到我家這邊來看到我出來你過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