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帶過去,陳涵不說怎麼想的,隻怕陳露就沒有什麼好話。
那等於是帶過去找麻煩。
剛結婚就吵架多不吉利。
還是重新去買一套便宜一點的算了。
想好了項鏈和鐲子,我又看向了那對翡翠玉鐲。
這對玉鐲,我是越看越喜歡,帶在我手腕上,就如同一灣碧水一樣,要多漂亮就多漂亮,要多合適就多合適。
要不是因為上班要敲電腦怕磕著碰著,我真心想就這麼帶著去上班。
當然,我也就是想想。
要真的帶著這三十萬在手上出門,我的心髒可承受不住一天的緊張。
不過,帶去陳家應該沒有問題吧?
陳露那丫頭應該看不出這手鐲的貴重吧?
那丫頭,連那冰種手鐲都能當成地攤貨!
我這麼想著,不過還是收起了一個玉鐲,連同購買時候的發票和鑒定書一起放進了老鳳祥的盒子裏,拿上了我的三顆天珠,然後帶著那金項鏈和金鐲子,帶著那份公證書,再又回公寓拿了那三本房產證,去到了銀行保險櫃那,將東西都放了進去。
那個時候,如果辦的是銀行貸款,那麼房產證就得作為質押品放在銀行,由銀行保管。
我買了那麼多房子,真正一次性付款的,也就是這兩套公寓和嶽陽路那套。
我手上,也就是這三本房產證而已。
而當時順手的,我把和房產證放在一起的股票開戶書和證件,也都帶著,放進了保險櫃。
然後,我就在那家銀行辦理了一張銀行卡,然後轉了幾萬塊錢進去。
我將葛木壯給我的卡還有我在鵬城的卡和那張錢最多的銀行卡以及專門用來還款而在吳經理那開的卡一起,都放進了銀行保險箱。
我當時這麼做的時候,幾乎是下意識的,等我關上保險箱的門時,我才恍然到我在做什麼。
我蹲了下來,將額頭貼在了保險櫃門上麵。
我的眼眶不覺有些紅,我的心裏很糾結。
但是我最後還是站起了身,將保險箱的門關上。
我從小就知道一件事,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一定不可無。
陳涵拿了我那十萬塊,卻一點都沒有告訴我他是怎麼處理的,如果不是朱小姐說,我還一直以為他是拿去賠償,隻怕後麵還是會受公司處罰。
我離開銀行後,就又去了銀樓,買了一套價值一萬八千塊的金三樣。
還是如同以前一般的上班回家,日子一晃而過。
八月六號,星期六。
是陳涵說陳母專門看過的良辰吉日。
我後來想,要不就是陳涵騙我的,要不就是陳母找的是騙子。
那一天,陳涵到嶽陽路小巷門口來接我。
他並沒有進門,隻是站在鐵柵欄外麵接過了我裝衣服的箱子,然後等著我鎖上門後,和我一起走到了巷口。
那裏,停著一輛嶄新的奧迪。
陳涵開著那輛奧迪接著我到了陳家。
在門口,陳母放了一個燒了香的盆子,她說等我跨過那盆,就意味著正式成為陳家人了。
我給陳母跪下磕了三個頭,雙手奉上了那金三樣,改口喊了聲媽,然後穿著陳涵買的那套紅衣服跨過了香盆,進了那個掛了兩朵紅綢花以示喜慶外,再無任何變化的屋子。
我成了陳家的媳婦。
還是不對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