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上站了一會,轉身往徐家彙走去。
我想,不管到底是什麼規矩都沒有關係。
我既然決定要嫁給陳涵,那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我給她買一套金三樣是應該的。
至於婆婆給兒媳婦的,她給是她的心意,我受著,不給也沒有任何關係。
重要的是,她能接受我。
接受我這個從鄉下來的,無親無故,也沒有錢的孤女。
我聽會計阿姨她們聊天,多少也知道,這申城本地人是講究個門當戶對的,很不願意自家兒子娶個外地媳婦。
以前,老申城人連江北的都說是鄉下人,都不待見。
所以,陳涵能說跟我結婚,他媽媽也同意,這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其他的,都是小事!
我回到了家,洗澡更衣,將留聲機開了很小的聲音,放了一張古琴的碟,然後又點了一支香後,便開始繼續抄書。
點香這個習慣,是董奶奶教我的,董奶奶說,古人對於寫字畫畫撫琴吟詩都有講究。
洗手焚香,看上去是儀式一樣的動作,卻也能起到收斂心神而且讓自己進入某種意境的效果。
就比如,你在嘈雜的人聲裏麵寫字,和在安靜隻有流水和花香的環境裏寫字,是完全不一樣的。
我在最初十分鍾的心神不寧後,聞著香味,聽著那清幽的音樂,心慢慢的定了下來。
我一直抄到了十二點。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比平常晚了一小時才起來,醒來看到手機裏麵有一個陳涵的信息:我們公司不準辦公室戀愛,如果發現了,就會要求其中一個離職,所以,我們兩在辦公室還得注意點,先不要讓人發覺。
我看著那信息看了兩分鍾,將手機放在了一邊。
我心想,原來是這樣,所以前段時間他才那個樣子。
我定了下心,起來後煮了點吃的,就又開始繼續抄書。
我抄了一天的書,黃昏的時候,林小姐給我打來電話,約我出去吃飯。
我正好手有些酸,就和她約好在中山公園那邊見麵,然後將東西收拾好,背了包出門。
林小姐約的是一家申城老菜館,不光是林小姐在,那位和林小姐交好的,先打證後結婚的銀行吳經理也在。
當時我轉賣那五套房子,吳經理也是幫了忙,才讓我那麼快的回款,所以看到她我就先笑著說了聲謝謝。
然後,我從背包裏掏了六條新天珠項鏈出來。
我從紅原一共拎了五十條重得死的新天珠回來,但是因為鄧小姐那事,辦公室裏我隻送了吳剛,其餘的人一概沒送。
所以留了許多下來,而記得林小姐當時拿到那天珠很是喜歡,就想著多帶幾條給她。
我將天珠一人給了三條。
吳經理滿臉歡喜的道:“這怎麼使得,這麼貴的東西!”
“沒事,你收著,她賺到了錢的。”林小姐笑嗬嗬的直接掛了一條在脖子上,然後對吳經理笑道:“而且,她是在人家藏人那買的,不是市價,便宜好多的。”
我嗬嗬笑道:“是啊是啊。”
當時我將這個送給林小姐,並且讓她轉交給吳經理的時候,林小姐還不肯收,說這種東西很貴,要幾千塊,我隻能無奈的告訴她,我是到人家家裏買的,一條不到一千。
“那,謝謝了!”吳經理也掛上了一條,對我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