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模樣倒是引起了很多同情。
跪了一個多小時,便討了有好幾塊錢。
我拿著那錢去買了最便宜的牙刷和牙膏,還買了一條小小的毛巾,帶了回去給鹿鹿。
第二天討的錢,則是買了剛出爐的肉包子給鹿鹿。
可第三天,我再去那的時候,就看到那個地方已經跪了另外一個瞎眼孩子,在那孩子的幾米之外,則是兩個臉色凶狠的中年男人。
看到我過去,那兩男人便作勢往我這裏靠。
我扭頭就跑。
連著幾日,再也不敢去那個地方。
我去了另外一個過路人少,地麵是粗泥地,那些人都不屑於去乞討的地方。
那一天,我跪了四個小時,身體都快凍僵了,膝蓋也腫了,才討到了兩毛錢。
那一天,鹿鹿沒有像以往那樣自己吃掉我帶回去的兩個饅頭,而是分了一個半給我,然後,一邊慢慢的吃著那半個饅頭,一邊用小手揉著我的膝蓋。
那時候,我突然覺得沒有那麼冷了,我的膝蓋也沒有那麼痛了。
晚上,聽著外麵的寒風吹過,抱著鹿鹿柔暖的身體,我想,有鹿鹿這樣陪著我,就算再苦,再疼,我也能忍受。
可這念想,也沒有維持多久。
鹿鹿和我在一起十二天,第十三天,我帶著跪了五小時才討到的三毛錢回到小棚子,準備喊鹿鹿一起去饅頭鋪那裏買饅頭,現在天氣冷了,我買了帶回來饅頭就會冷。
可是,小棚子是空的。
鹿鹿不在了。
小棚子裏隻留了一張小紙條。
那小紙條上寫了三行字,可惜,我一個字都不認得。
當時,我拿著那紙條,下意識的用手指在地上照著第一排的四個字比劃著。
我比劃了一夜,將那四個字的形狀牢記在了腦海裏。
當我識字之後,我知道了那四個字的意思。
妞,我走了。
至於後麵寫了什麼我不知道。
因為,第二天天還沒有亮的時候,暴雨從天而降。
那是如同老天被捅破了一個巨大的口子,江湖之水從上麵傾倒下來一般的傾盆大雨。
我看著那大雨,心裏想著,這也許是老天爺都看不過去,所以在替我哭呢。
老天爺哭得太凶,眼淚太多,淹了那片曠野,也淹掉了我的小棚子。
我搭建小棚子的紙板在那大雨之中成了一堆紙糊。
鹿鹿的紙條也成了紙糊。
雖然不知道紙條上麵寫了什麼,但是我明白,鹿鹿走了,他不會再回來。
我到底,還是剩了自己一個人。
大雨之中,我撿起了裝水的破盆子和那買了沒幾天的牙刷牙膏,還有幾件破衣衫,漫無目的的往城裏走去。
我想著,我得找個地方躲雨,我得再找個地方棲身。
我得想著,要去什麼地方找吃的。
我想著,鹿鹿走了也好,這樣我就可以再去翻垃圾箱,我總能找到吃的,總能找到活下去的辦法。
就算找不到也沒關係,反正,我死了,也沒有任何人在乎。
我就這樣,在磅礴大雨之中走著。
我渾身都濕透,身體也凍得沒有感覺,走的每一步都是下意識的抬腳而已。
就這麼走著,走著,便噗通一聲往地上栽去。
我昏死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