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金笑了笑,難得溫柔道:“在吾出征前一天,部落裏所有的孩子,都來歡送吾,吾跟他們說,你們要歡呼,你們要大笑,因為,吾是去除魔,吾是你們的英雄,你們應該感到高興才對!最後,他們是笑了,可卻和你現在一樣,笑著目中帶淚……”
“孩子,其實你不說,吾也已經猜到,金膚部落,可能早已不複存在了……”
說著,他歎息了一聲,如同接受了一個遲來千年的無奈。
“孩子,不要哭,你知道嗎,其實生命的意義,不在於長短,與你相處的這幾年,吾很快樂,比吾之前的一百二十萬年加起來,都要快樂的多……”
“看著你一天天的成長,吾很欣慰,其實,吾早已把你當成了吾部落裏的孩子,”說著,他語帶回憶:“你能像他們一樣,喚我一聲爺爺嗎……”
方靈君早已泣不成聲,她撲倒進金的懷抱中,慟哭失聲道:“爺爺!爺爺!!!”
在這幾年的相處裏,金無微不至的教導,耐心的點撥……一幕幕相處的場景,出現在方靈君腦海裏,兩人雖交流的很少,可是,回憶起每一個誇獎、撫摸、讚揚與斥訓,都有種說不出的淡淡溫馨,恰似親情的平淡,可當回憶之時,卻有如此的濃烈,以至於,冰冷的血池,也染上了暖心的氣息。
當一個人真心對你好時,言語已顯得蒼白。
金從來未曾說過什麼煽情的話語,甚至在今天之前,他都是一直呼喝方靈君為“那獸紋族的小輩”。
可方靈君能夠感覺到,對方的心在朝她靠近。
兩顆冰冷的心,在血池裏互相慰藉,取暖。
金把方靈君看成了自己的子孫,而對於方靈君而言,金又何嚐不是她的長輩呢?!
所以,這聲爺爺,一下就把方靈君渴望了多年的親情宣泄了出來。
然情感的水一旦決堤,便一發不可收拾。
“爺爺,我不想讓你死,你把我身上的精血收回去!收回去!好嗎!”方靈君鼻涕混著眼淚,不停搖頭。
“傻孩子,爺爺活了這麼久,活得太累了,你就不能讓爺爺休息一下麼……”話雖這麼說,可眼角卻透露著不舍,一手輕拍方靈君後背,一手輕撫她頭發。
也不知過了多久,金板正方靈君的雙肩,認真道:“孩子,答應爺爺一件事……”
方靈君摸淚點頭。
“不要去找金膚一族了。”
“為?為什麼?!”這可是金一生最大的願望,他隱忍活到如今,不就希望完整的《烏金不滅體》能重新回歸金膚部落麼?!
金慈愛的笑了笑,粗糙的手摸過方靈君幼嫩的臉頰,把她的淚痕拭去。
“因為,《烏金不滅》是永遠都不可以傳給外族人的,所以,若你是去找了他們……他們不僅會廢掉你的烏金之力,甚至還會把爺爺渡送到你身上的金膚之血抽出來……”
原來,金之前之所以毫不猶豫地把烏金神功傳、甚至精血渡給她,卻也是打算做個不折本的買賣……
可是,得知了真相的方靈君,卻絲毫沒有一點恨意。
她隻抹著淚道:“爺爺,你放心,若是尋到了金膚族人,我不會讓他們知道我身上流著您的金膚之血的。”
誠如金所言,他的精血,乃是金膚部落裏有史以來最出色的,純度達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
若是金膚一族的優秀俊才能夠得到這些血液,哪怕隻有半滴,也能激發出更加精純的血脈!
作用,比放在方靈君身上,大多了!!!
這樣的精血,能為金膚一族締造出許多強者來,對於他們而言,已是無上寶物!
遂又怎可能任由它流落在一個外族人手中呢!!!
“傻孩子……咳~咳~”金虛弱地咳了幾聲,爾後從袋中摸出一件物品。
“孩子,既然你執意如此,那麼,便把此物拿好了……”
看著眼前古拙卻又散發著耀眼金光的令牌,方靈君眼露疑惑道:“爺爺,這……這是何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