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你經紀人還讓你拍電視劇?她沒有對你的路線重新計劃嗎?現在拍電視劇對你的幫助不大,除非是重要的女一號,否則無非是浪費時間而已。”安至傑很詫異的問道,不由撇了一下嘴,他隻有客串過電視劇,從來沒有經過把演電視劇當做事業重點的時候。
在香江,電視劇演員無論是地位還是收入都不如電影演員,成功擠進電影演員行列中後,基本上很少有演員會回頭演電視劇,這會被輿論界視為一種折墮(淪落)的表現,沒人會這麼做,就算有演也是打著友情演出僅此一次的名義。
其實全世界都差不多,第一個原因大概就是檔次不高了,第二個演員就是這兩種演員是兩種價格,而且商業上的收入更是天差地別,電影演員在商業代言的相關收入上,遠比電視劇演員高非常多,因為電影演員媒體價值更高,廣告主看的是媒體價值,社會影響力更大。
娛樂圈有鄙視鏈的,或者是地位上有區別,想要成本可以拍廣告,拍完廣告拍電視劇,電視劇火了再拍電影,從小熒幕跨到大銀幕,從路人配角變成主角,這是演藝圈這麼多年來形成的成名路徑,久而久之形成了一個鄙視鏈:拍電影的瞧不起演電視劇的,演電視劇的也覺著自己要比拍廣告的高級一點。
這當然不是絕對,比如說陳噵明演電影不多,比較有影響力的作品大多是電視劇,可電影演員能有幾個比得上他呢,像他這種演員,基本上已經跨過這條鴻溝了。
目前娛樂圈的現象就是當一個電影明星回去演電視劇了,基本上就被定位成“事業開始走下坡路”,已經“過氣了”,這也是許多電影演員不願意演電視劇的原因,掉檔次啊。
“我還要賺錢養家啊,拍電影沒什麼錢的,隻有拍電視劇才能賺錢,他們之前給的片酬很不錯,人家誠意很足也沒有虧待我所以就簽了來下,反正覺得我不會吃虧,如果沒有演過這部電影,我也拿不下這些角色,但是現在來看我是吃了大虧了。”霍思煙喪氣無比,人家當時是真願意給價,誰知道到今天會怎麼虧呢。
等霍思煙拍完這三部電視劇,能不能維持目前的人氣還不好說,最要命的是她那時候就是一位電視劇演員,以後接戲、接代言、商業活動也都會按照電視劇的價錢,這對想要再進一步的霍思煙來說可怕了。
“給錢也不能拍,內地娛樂圈我雖然不熟,有些規矩應該不會差很多,我給你個建議,如果能商量就跟對方商量,不能商量就把違約金付了,隻要有名氣賺錢不會太難,演員的格調這種東西掉下去想要提升上去就難了,別的不說,你想要有機會參與三千萬美金成本的電影也沒可能了吧。”安至傑思考了一下,給了一個建議,對他來說這是肺腑之言,聽不聽那是霍思煙自己的事情,現在他們畢竟是合作夥伴,霍思煙太快埋沒下去對他其實並沒有好處,畢竟他們是“情侶”。
娛樂圈比較忌諱的是交淺言深,安至傑也不是初出茅廬的菜鳥,能夠發自真心的給出一番建議已經算仁至義盡了,至於要怎麼選擇那是霍思煙的事情,與他無關。
現在無論是安至傑還是霍思煙都沒有宣傳期結束就“分手”的心思,這種曝光度對倆人來說都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不把全國知名“情侶”身份的好處挖掘到盡都不會拋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