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旗鼓相當(1 / 3)

“師兄,你一向瞧不起勢利小人,沒想到有一天,你也會與太子為伍,做盡喪盡天良之事。”

楚景離為葉笡挖人心肉的事情,在都城傳的沸沸揚揚。

但是在巫醫的眼裏,藥徒子與太子是一黨。

雖然他與藥徒子同承一脈,可惜的是,兩人從開始的方向便是截然相反的。

藥徒子蒼老的臉上,散盡了蒼白。

“念娘在太子的手裏,我不得不這樣做。”

巫醫撚著佛珠,目光幽遠,似乎看透了這凡塵。

“誰還沒做過錯事呢。”巫醫眼無情緒,“我又何嚐沒做過錯事。”

“女蠱之術?”

巫醫搖頭,當初為慕秋燕取血,他並不覺得如何。

隻是,他手撚著佛珠的動作停下。

“慕武毀了我心愛的女人。”巫醫終於緩緩的說出口,“所以我化為巫醫進入慕家寨。”

他的眼神幽遠,“想要藏帝璽,必須將蠱種在幼齡女子身上,慕家沒女兒,我便去尋了一個孤兒。”

他一開始並未將慕秋燕為徒弟疼的。

這孩子生的漂亮,年歲一點一點在長,也越來越到合適藏璽的年紀。

對於帶她回來的用途,慕武從不避諱。

但是慕秋燕卻一直不肯配合。

那個拿著鞭子,跟在穆少城的身後,大眼睛熠熠生輝的女孩,聲音有力,“我命由己,不由你。”

直到後來,那個女孩從山下撿回來一個渾身是傷,眼瞎命欲絕的少年。

知道慕武起殺心,她便將少年送下了山。

為了使得父親不再打少年的主意。

答應了在她身上種蠱的要求。

巫醫閉了閉眼,捏緊手中的佛珠,那蠱他整整養了整整七七四十九天。

那些日子,他四處收集未出閣姑娘的心頭血,用於調藥,使慕秋燕更加適合種蠱。

猶記得那天,蠱蟲成了。

他讓手下的藥醫阿施,手拿匕首,將少女的後背及手臂的整張皮都剝開。

將那帝璽藏於後背,在手臂處種了蠱。

雖然那奇蠱有生皮療骨的功效,慕秋燕依舊整整兩個月都沒有下來床。

那個時候,他才對慕秋燕有了惻隱之心,隻是這心思終究沒大過仇恨。

“我恨慕武,所以……”巫醫眼神逐漸的清明,似乎從那回憶中走了出來,“當我離開慕家後,投了朝廷,告訴了皇帝,那璽藏於慕家長女的身上。”

“後悔嗎?”藥徒子問。

巫醫低頭輕笑,“不後悔。”

藥徒子沉默,巫醫忽然抬起頭來看向他,“知道慕武為何會想到將慕秋燕嫁給三王爺嗎?”

“是你出的主意?”

藥徒子何嚐不了解這個師弟。

門被推開,太子拍著手走了進來,看著巫醫,“本王還以為你是什麼正派和尚!”

巫醫轉著佛珠,起身行禮,“殿下。”

瞧著他無欲無求的眼,太子抬眼,“蠱什麼時候能養好?”

“種蠱的時候需要七七四十九日,這引蠱,依舊要七七四十九日。”

種入慕秋燕身體裏的是雌蠱蟲,需要用雄蠱蟲將那雌蠱給引出來。

“三日之內養好!”

“如若強取,人會死。”

“本王不在乎她的死活。”

“人一死,那璽也便跟著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