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經紀人、經紀公司,是一個整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正是因為如此,開庭前,米娜被經紀公司再三叮囑必須爭取無罪辯護。然而,她卻在庭審中‘叛變’了。
當下,最愧疚的是經紀人李姐。
這幾年來,李姐將重心都放到工作上,丈夫因為其將太多的時間、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疏於對家庭、子女的照顧而和其離異。毫不過分的說,工作就是李姐的全部,而李姐工作的重心就是她。但是,卻……
雖然道歉對造成的傷害無濟於事,但隻能用這種最直白的方式表達歉意。
“李姐,這次真給你添麻煩了,我也後悔不已,一切都是法律意識淡薄造成的,”她滿臉為難的道歉道。
“你是吃了沒讀書的虧,我早就跟你說了,你得抽時間多讀讀書,可你就是沒放在心上。以為自己認識了些字,能看認得劇本上的字就行了?”李姐沒好氣的埋怨道。
米娜生性敏感又怯弱,當下被氣場十足的李姐訓斥一頓,越發局促,坐立難安。
“既然檢察院已經提起公訴,那我肯定是觸犯了刑法,若是再爭取無罪辯護,我擔心會被法官認為是拒不認罪,從而從重處罰,”再三猶豫之後,她開口解釋道。這也是,花重金聘請的律師在了解案情之後,給她分析的結果。
可是李姐顯然並不滿意這個解釋,或者說解釋的內容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結果不是她想要的。她氣哼哼的咒罵道:“真是個蠢貨,見錢眼開,沒有金剛鑽還要攬瓷器活,簡直就是個敗類,害人不淺!掂量不清自己的價值,花高價專門從北京聘請他來,是要他做無罪辯護。可他倒好,輕飄飄的說尊重我們的意見。若是我們堅持無罪辯護,就幫我們做無罪辯護,若是認罪認罰,則在量刑上做最大的爭取。這個蠢貨,依我看,他那全國十佳律師的稱號是花錢買的,真是個蠢貨!”
米娜越發局促不安,這話雖說看是在責怪辯護律師,但她聽得出來實則是在指桑罵槐。
李姐是個什麼樣的人,她們在一起三年了,能不清楚嗎?
對方要的是一隻能夠為她帶來經濟利益,又不會招來任何麻煩,且對她唯命是從、百依百順的‘羊’。
“會不會是我的行為真的觸犯了刑法?如果是,就算爭取無罪辯護,也無濟於事,”米娜怯弱的解釋道。
“律師的作用不就是顛倒黑白嘛!不然我們花巨資請他幹嘛?若是認罪認罰,還請他幹嘛?”
“法院不一定會聽取律師的辯護意見。”
“問題在於都沒有爭取。”
場麵越發尷尬,好似分道揚鑣是在所難免的事情,也為了將分道揚鑣早日提升日程,在加速撥轉指針讓其加速朝著分道揚鑣的道路行進。
不知道該用幸運還是不幸來形容,就在這時,米娜的手機響了。當她看到手機屏幕上跳動的是經紀公司楊總的號碼時,心底越發亂如麻。楊總這個人雖然待人和和氣氣,但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是個心狠手辣之人,辦事的方針一直都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好在,對她從來都是體貼入微,但是,現在自己惹下這麼大的禍,她也不知道那份體貼還能不能存在。
那一側傳來了謙和的安撫:“律師都告訴我了,沒關係的,不用擔心,再大的事情有我和你李姐在。何況,這又不是終審判決,若是對判決不滿意,咱們完全可以上訴,若是對二審裁判不滿意,還可以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