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京都之旅(1 / 2)

內容提要:衣服!朋友!我的身份。還有失憶時的包拯真的好搞笑哦~

“再見啊!”大家揮著手向遠去的包拯三人告別。

“參見將軍!”龐統手下七十二飛雲騎前來報道。

“起來吧。”龐帥轉向我,“玄冥姑娘,你為什麼一直看著我的飛雲騎?”

“嗬嗬,將軍請看我的衣服。”

“玄冥,你這衣服倒蠻好看的,上麵的紅梅好像生來就有一樣,顯得很自然,一點也沒有繡上去的感覺。”夏桑說,“不過,你不是一直穿沒有花紋的衣服嗎,什麼時候變了?”

“夏桑姐,你說的沒錯,我這件衣服上的紅梅的確不是繡上的,而是……”我看了一眼飛雲騎,“是被染上的。”

“玄冥姑娘,你到底是什麼意思?!”龐統聽我們講這些女人的話題,有點不耐煩了。

“很簡單,昨天,你不是叫飛雲騎去殺耶律俊才的人嗎。

我呢,剛好路過。你這飛雲騎的武功雖然不錯,可是技術就太爛了,真正完美的殺手,應該是那種一刀劃過,隻留下一道豔麗的血痕。將殺手這種看起來不華麗的工作,做到有技術含量,這才有那種藝術感嘛~”

風月樓四朵名花很有默契地齊齊倒退一步,看來,已經在心底把我當成危險人物了。

“你們殺個人都要搞得血流成河,是很危險的。

別人隻要有條狗,就很容易找出你們的行蹤。而在野外,血腥味是會引來成群結隊的狼群的。

俗話說得好,雙拳難敵四手。當然你們七十二人在一起的話,還有可能打敗狼群。可是,如果你們是單獨出來執行任務呢,那就有可能葬身狼腹!~”我掏出懷裏的水袋,喝了口水。

“玄冥姑娘,說的不錯。可是這跟你的衣服又有什麼關係?”拜托,龐大哥,你不是很聰明的嗎!怎麼連這其中的關係都沒猜到。

“我說了那麼多話,最主要的就是說明了為什麼我的衣服上會有紅色液體。因為這是血,昨天我就是偶爾路過,就把我弄得滿身都是。在城裏還好,可到了野外,海裏呢?

海裏可是有比狼凶狠百倍的鯊魚。一不小心,我這條命就沒了。

你說該怎麼辦呢,龐將軍?‘我微笑著看他。我昨天難得不穿那幾件天蠶絲衣服,雖然那幾件衣服是水火不侵,刀槍不入沒錯,可是就因為水火不侵,所以連顏色也沒有。穿白衣服很帥沒錯啦,但也不能每天穿著白衣吧。而且,有時候我上街,某些‘尊師重道’的‘腐乳’,總會用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對父母不孝的眼神望著我,所以我隻把天蠶絲衣服穿在裏麵,沒想到就犧牲了我這件剛買的玄白色衣服。(影:大姐,你這件不也是白色嗎!玄冥影:你懂什麼,最近大宋學子流行穿玄白色衣服,說是能增加他們的書生氣質。影:……)

“我當是什麼事呢,原來隻是這樣。”

“龐將軍,不要以為我這件衣服可是凡品哦。

這是我師傅仙逝時給我的除那逆天之術,唯一留於我的東西了。”

“玄冥姑娘,那怎麼這衣服看起來,還依舊嶄新呢!”果然,龐帥也不是容易被蒙的。

“那是因為我尊敬我的師傅,雖然他以仙逝多年,但我這件衣服一直珍藏著。好不容易昨天想穿,打算是與風月樓眾人重逢,當作一個紀念。沒想到……”

“嗬嗬。”龐帥止住了身後飛雲騎的首領,那個誰誰誰,想要找我理論。笑著說,

“那玄冥姑娘,想怎樣呢?”

我笑了,終於到目的了。

“很簡單。就是我昨天跟你說的那件事,我……”我堅定地迎上他的眸子,“我,想要成為你的朋友,夥伴,或者知己。”

龐帥一愣,沒有想到我會提出這個條件,“想成為我的朋友,必須要有強大的實力!

你雖然武功高強,但你也說過了,雙拳難敵四手啊!~”

我沒有一點意外的表情,我早就知道站在他身邊,就要有過人的實力,否則那麼容易,就和他成了朋友的話,那他就不是我所崇拜的龐帥了。

“如果,我說這大宋最大的客棧——不醉天下,是我開的,那又如何呢?”

這次,龐帥可不是微微動容了。

“不醉天下,在三年前,憑著別人從未見過的美味的飯菜,新奇的服務,優質的條件,多種多樣聞所未聞的各種娛樂方式,而迅速崛起,乃至整個大宋。短短三年,而聞名天下的‘不醉天下’,這個客棧,居然是你開的!”

“沒錯。”我略顯自豪地笑了笑,這可是差不多每個穿越女都會做的事,不過,我比她們狠,所以我做得更好。

酒店、賭坊、妓院,這些根本就是小事情,木材茶葉布匹這些重要的東西,才是最值錢的。不止是大宋,還有西夏,遼國,這些將兩地商品來回收購販賣的客商,有70%是我的人。也就是說,現在的我,隻要是腳抖一抖,這中原大地上就會震三震。不過這些是世人所不知的。從現代來的我,可是深知“木秀於林,風必摧之”的這個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