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酒吧駐唱(1 / 3)

這是一間簡陋的臥室,一張小床,一個書桌一張椅子,書桌上擺放著幾本老舊的書籍和一把破舊的吉他,一個小男孩無聊的躺在床上,夕陽西下,金色的陽光從臥室的窗戶中照射進來灑在男孩的身上,構成了一幅極為夢幻的場景。

此時的小男孩雙眼緊閉,眉頭微微顫抖,臉上的表情不時變換,不時眉頭緊皺,一會卻會眉開眼笑。

這個小孩叫林昔,今年11歲,讀小學六年級,因為老爸曾經是一個流浪歌手,所以林昔從小就跟著老爸學會了很多音樂知識,除了愛好音樂之外,林昔在學校的成績並不是很好,所以林昔的老媽有時候也反對林昔學習音樂,不過都被林昔的老爸解決了。

從十歲的時候開始,林昔的身上卻是發生了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在一個下午林昔練習吉他的時候,他的腦海中突然出現了一幕幕場景,這些場景非常真實,就像是電影一般不斷上演,並牢牢的印刻在了林昔的腦海中,想要忘記都難。一開始出現的應該是在一所醫院中,一個小男孩在醫生的幫助下順利出生,這個小男孩被他的父母取名為林昔,竟然和現在的林昔同名,要不是畫麵中小男孩的父母林昔並不認識,或許他會認為這是自己出生的時候。

自此林昔的腦海中出現一幕幕畫麵後,一年多時間中這樣的事情就沒有停止過,他腦海中的小男孩從天天哭鼻子,再到學會說話,再到學會走路,長大成人,進入學校……一幕幕場景不斷上演,就好像是另外一個人的人生軌跡在林昔的腦海中慢慢展開。

“石頭,你的電話,是你陳晨哥哥。”一個磁性的聲音從臥室外麵傳了進來,聽聲音應該是一個女人。

石頭是林昔的小名,林昔的老家都有取小名的習俗,林昔的小名就是小石頭。

“知道了媽媽!”林昔一個翻身就爬了起來,快速穿好鞋子一個飛奔就跑出了臥室。

臥室外麵是一個簡陋的大廳,一台破舊的電視和一排老舊沙發,看起來有些年頭了。

一個中年婦女手中拿著一個手機正等在林昔的門口,見林昔出來就把手機遞了過去。

林昔快速接過電話,把電話湊到臉上喊了一聲喂,對麵就傳出了一個男音。

“石頭,快快快,剛剛隊長打電話,演出馬上就要開始了,今天趕早。”

“什麼演出?演出不是星期五麼?”

“什麼都別說了,趕快來酒吧。”

“可是我還沒吃飯……”

“別吃了,等會哥請你去飯館吃。”

“那好吧!”林昔點點頭說道。

“嗯嗯,隊長叫我了,六點半就開始了,你速度快點,一定要來,不然就死定了。”

“好的!”

林昔看看手機上的時間,此時已經六點過幾分了,幸好這裏離駐唱的酒吧不遠,林昔把手機還給了老媽,說了聲有急事就帶著自己的破吉他出了門。

林昔家住的小區不遠處就有一條名為朱雀大街的大街,這裏就有一個公交站牌,正好有幾路公交車經過林昔他們演出的酒吧。

林昔等了不到一分鍾一輛公交車就停了下來,林昔一隻手提著吉他上車,一隻手掏出一張公交卡刷了後就找了一個位置坐下。

林昔的吉他並沒有用什麼包裝起來,外人看起來這吉他也非常破舊,而且這吉他並不比林昔矮多少,給人的感覺就是非常怪異。不理會別人注視的眼光,十分鍾左右林昔就到達了目的地。下車後轉個彎就是東風路,東風娛樂會所就開在東風路上,這裏麵就有一個大型酒吧,這個酒吧就是林昔所在的樂隊演出的地方。

東風是一家大型娛樂場所,林昔所在的樂隊名叫野火樂隊,以所在地野火鎮為名,來東風駐唱的樂隊有七支,每支樂隊負責一天的演出,這是幾支樂隊商議後共同定下的結果,也得到了酒吧方的認可。林昔所在的野火就是其中的一支,負責星期五晚上的演出。

今天是星期天,原本今天應該不屬於野火樂隊演出,但是酒吧新加入了兩隻樂隊,這兩隻樂隊據說是娛樂會所的董事親自到京城請來的。既然新來兩隻樂隊,那麼原本的演出計劃就被打斷了,原本一個星期一支樂隊演出一天,現在多了兩隻樂隊已經超額,所以會所就準備淘汰兩隻“老樂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