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講出了自己的兩點理由:
第一,範梨芝肯定是因為發現了譚啟鏢失聯,擔心到自己也遇有麻煩,才會突然決定,與那個姓賴的台島商人盡快離開。
熊劍東已經查看過,三亞與米國三籓市的航班,每周隻有兩趟,而最近一班是在後天早上的八點,範梨芝已經是驚慌之鳥,所以才打算倉促之間,選擇由夏威夷周轉。
至於範梨芝在發現丁凱跟蹤後,為了立即擺脫掉他,不得已對丁凱痛下殺手,可能是因為姓賴的家夥,在此期間,顯然已經備好了汽車,停在了度假村酒店的某個地方,按約好的時間,急等著接上她一起去機場。
而姓賴的所謂台島商人身份,現在看來,也不過隻是個掩飾,
第二,如果是按侯意映的意見,真的打算不肯放過範梨芝,要為丁凱之死討個說法,當然可以直接派人去往三籓市,並準備好範梨芝的相關犯罪證據。
但由於華國與米國之間,一直沒有罪犯引渡協議,所以隻能在三藩市聘請當地律師,以丁凱家屬委托人的名義,按照米國的法律程序,對範梨芝進行涉嫌殺人起訴。
熊劍東解釋,之所以要用了死者家屬委托人的身份,是因為特情局屬於華國秘密情資單位,而黃鶯行動小組更不能輕易暴露,否則有可能引起米國某些特定機構,對這起刑事案件的背後介入。
但他還是最後建議道:“但是就眼下來說,目前不妨考慮盡快派人,直接從三亞出發去往米國的三籓市。一是針對這次黃鶯行動小組的任務,摸清範梨芝與路誌超之間的背後關係,偵察他們竊取九段線以內,海洋資源的目的所在;二是與三籓市的律師人員進行接觸,了解當地的司法程序。因為在米國,各州的法律製度是不一樣的。”
侯意映瞪大了眼睛,認真地傾聽了熊劍東的這一番論述,忍不住頻頻點頭,那樣子簡直是,敬佩到無以複加的地步。
“真是太精辟了!”她向何奎山叫道“熊劍東的說法無懈可擊,所有的分析,完全符合事實和邏輯。幹脆,我們就這麼決定好了!”
何奎山也覺得熊劍東的方案,是目前解決問題的最佳選擇,但是在沒有獲得蔣東宇的認可之前,他不敢立時做出決定。
“劍東的想法是很好。但是派誰,出發米國較為合適,必須要向蔣局長彙報。”
何奎山道。
“派誰?這可是去往米國,那可是個隻講英語的地方。”侯意映自告奮勇道,“當然隻有我和熊劍東,兩個人最為合適。”
的確,在黃鶯行動小組裏,要數她和熊劍東的英語水平最高。
熊劍東也當即對何奎山表態道,是因為自己私下裏抓捕了譚啟鏢,故而引起了範梨芝逃竄、丁凱被殺等一連串事件發生,負有重大過錯,因此責無旁貸,很願意與侯意映一起出發米國三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