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闊的宅子門口,一個發須灰白,眼珠渾濁的老頭倚在門前。這裏是遠離鬧市的京郊,來來往往的人並不多。
老頭倚在門前,好半天才等到一個小廝進門。
他手疾眼快的抓住那人袖子:“小哥,行行好哎……”
小廝一陣詫異,少有乞丐到京郊這種冷清的地方來乞討。
而且這裏正是上荒門在京都的總部,他警惕的盯著倚在門前的老頭:“你幹什麼?”
老頭眼珠翻翻,從遠處看來毫無差異。
“討飯唄。”
非歡托腮等著她的炸雞啤酒,外麵一個小廝進來,同銀寶耳語幾句。她斜一眼:“怎麼了怎麼了。”
“有個老頭在外麵,說是來討飯的。”
小廝一臉為難:“本來是想趕他走的,可那老頭說他身上有勞什子——傳染病。給他一頓飽飯就走否則就要死在咱們門口,還說誰碰他誰就得傳染病。”
“哦,你們拿一根木棍,把他撥走。”非歡渾身怨氣迸發,耽誤她吃飯的都不是好人。
“那老頭說了,怎麼弄他他都不走。除非給他飯吃,他說他聞見後院有飯菜香味兒了。”
“那他就是騙人的,不走就拿棍子打走。”非歡狠狠戳著麵前的豬腦殼肉,戳戳戳。
不一會兒小廝又回來了:“那老頭唱了首歌,說凡是聽見他唱的沒有不給飯的。”
“什麼歌。”非歡幾乎眼中噴火了。
“老太太您麼真行好,給個勃勃吃不了。東屋裏瞧那麼西屋裏看,沒有勃勃賞碗飯。”
小廝聲情並茂的唱起來,就差打個快板來跟節奏了。
“讓他進來。”非歡猛地抬頭,難道是這個時代的丐幫成員,還帶討飯歌屬性的。
一會兒不會跳進來說他是八袋長老之類的吧,得好好籠絡一下。
炸雞姍姍來遲,非歡高興地捏著一塊炸雞放進嘴裏。唔,好吃。
不一會兒一個衣衫襤褸拄著拐杖的老頭扶著門框走了進來,非歡一驚,差點連嘴裏的雞肉都掉下去。
她狠狠瞪了一眼,這兩個丫頭。居然直接把乞丐請進她的飯桌上了。
更讓人大跌眼鏡的是,老頭居然直接拉過椅子坐了下來。“有肉啊。”
老頭吸著鼻子,非歡一陣幹嘔。然後她就看著那老頭絲毫不忌諱的拿過一隻肘子,大口大口啃起來。
“慢,慢點。”
非歡看的心驚膽戰,這老頭牙口也實在是好。這麼大的肘子都直接拿起來啃,換做是她五六十歲的時候不知道有沒有這種膽量。
一隻肘子很快就見了骨頭,老頭吧唧吧唧嘴,又伸出手準確的命中了鹽酥雞。
非歡疑惑的看著老頭的白色眼珠,看起來是瞎子。難道嗅覺這麼好?
一隻雞在他手中也沒有堅持多久,老頭心滿意足的吐出骨頭,翹起二郎腿,用手指把非歡麵前的幾片豬腦殼肉夾到嘴裏。
非歡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炸雞。
“您吃飽了沒有?”
非歡剛想恭敬的問候這位丐幫長老,沒想到老頭在空氣中聞了聞,驚喜的歎道:“這是…….炸雞和啤酒的味道啊。”
非歡手一抖,險些把啤酒推下桌去。
然後她猛揮兩下胳膊,將金彩銀寶二人都趕了出去。
神秘兮兮帶著驚喜的表情道:“你也喜歡炸雞和啤酒?”
“當然,初雪的時候要吃炸雞和啤酒。”
老頭一臉神往的樣子,非歡激動地把一疊炸雞塊紛紛堆到老頭麵前。
“前輩也是穿來的?”
老頭眼皮眨眨,兩隻白色眼珠頃刻恢複成灰色。
“怎麼,你也認識千頌伊和都教授?”
“那是我的偶像啊。”非歡喜極而泣,顧不得老頭滿手的油就握住他的手。
“您是哪一年穿來的,咋過來的?”在陌生的時空還能碰到同道中人,真是讓人激動啊。
“咳咳,14年的5月1日,那天我剛出門去見我未來的女朋友,沒想到一輛卡車側翻,直接把我壓在下麵,我就到這兒來了。”老頭熱淚盈眶:“同誌你呢?”
“我……”
非歡語塞:“好像是心髒病還是什麼突發病來著……莫名奇妙醒了就在這兒了。”
穿過來太多年,有些事真的也記不清楚了。
“唉呀媽呀。”老頭拍手:“總算找到戰友啦,我還以為自己得孤獨終生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