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做律師已經有十二個年頭了,他在事務所裏的地位很高,這既是因為他的專業能力、出色的成績也是因為他的人脈。
律師並不是隻要在法庭上耍耍嘴皮子就能打贏官司的,上法庭前的調查取樣,案件分析甚至是暗箱操作才是決定勝負的關鍵,當然,大多數案件都是他撈錢的工具,他的心裏並沒有作為律師的正義感或神聖感,對他來說這僅僅隻是一個職業,和白領、藍領、工程師、程序員這樣的職業沒有什麼差別,所不同的是在他在分析法律條文的時候會有掌握了某種權力的快感,某種意義上而言這是他在法庭上屢屢取得勝利的重要因素之一。
對於張豪的委托,他並沒有立刻答應下來,作為一名資深的律師,他知道給錢越多,越爽快的案件就越是麻煩,他要慎重對待,他告訴張豪要先了解整個案件的經過才能給他答複。
然而調查過後他發現這是一件很簡單的案件,高連橋羅列許哲的幾個罪名—“套路貸”,“利用信息不對稱誤導客戶”,“違法墊資過橋”乍一看很唬人,但沒有一條是能拿出關鍵性證據的,而他收下八十萬後又討要六十萬的行為隻要稍微做一點小動作就能坐實他敲詐勒索的罪行,旋即他又對高連橋和許哲做了背景調查,發現高連橋完全是劣勢的一方。
“這個高連橋隻是個做服貿的小老板,看起來公司的流水好像還不錯,但實際上一年的利潤就幾十萬,論體量比你們公司要小一倍,據我所知許老板的人脈也很廣,怎麼處理這個案子這麼心急?”,
張豪道:“許哥要爭取的是時間,公司的事情全靠他一個人撐著,他在裏麵多待一天公司裏就會多很多麻煩”,
胡平點頭道:“明白,轉告他,我很快就把事情搞定”,
“很快是多久?”,
“一周以內,我保證許老板能出來”,
“能再快點嗎?”,
胡平搖了搖頭道:“一周,已經很快了”,
“好,我轉告他”,
張豪將胡平的話轉告給許哲,許哲想了想,問道:“借出去的錢都收回來了嗎?”,
張豪道:“隻收回來一小部分...不用這麼著急吧,胡律師說一周內你就能出來了”,
許哲搖了搖頭道:“佟總,周遊他們放在公司的錢不是個小數目,現在公司出了事,他們心裏肯定不踏實,我們主動退還,等我出來後大家還可以合作,要是等他們上門來要性質就不一樣了”,
“可就算現在就著手也來不及啊,沒那麼快的......”,
“那就先請他們喝喝茶,把收回來的錢先給他們,把事情的原委說清楚,讓他們放寬心,剩下的款項一收回來就會打到他們的賬戶上,我們現在要做的是讓他們安心”,
“我明白了”,
預見了這場危機,許哲處理的很及時,付出的代價很大,說是壯士斷腕也不為過,但在穩定人心上效果卻是顯著的;起初,事情一出,潘藝第一個站出來把公司的大小事務攬在自己身上並不全是出於公司層麵的考慮,她考慮的更多的是自己放在公司的那一百多萬資金,許哲不在是,提前把公司的大權攬在自己身上,這樣事情一旦惡化就可以提前把自己的那一份錢取走。
許哲並非不知道這一點,是以先讓她和張豪把屬於他們的那一筆錢取出來,免去了他們的後顧之憂;投桃報李,潘藝對此心照不宣,是以在把自己的那份錢就決定在許哲出來之前對公司負責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