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隻能跟在他身後,看著他的背影,無論怎麼努力都追不上。
我想放在心尖的人,想把所有最好的都給他的人,我想沉下來談一場戀愛的人,別人卻棄如敝履,揮揮手便丟棄了。
可我卻沒資格安慰他。我隻能站在他身後,看著並肩同行的兩人變成了一個人,而我……永遠都不可能站在他身邊。
既然沒有希望,那就不要再奢望好了。
一天又一天,我專注著自己手上的事,不再去關注他說起了哪個女生。
當時太過年少,以至於並沒有反應過來。
原來忘記和放下是兩碼事。
他和他前女友剛在一起是每天晚上會一起走,我默默地跟在他們身後,看著我同桌嘴角的笑意,溫柔的眼神。
永遠都不會屬於我。
不要再想了!隻是我能對自己做的僅有的製止。
雖然可能並沒有什麼用。
然後我就看見,我同桌偷偷的拉起了她的手。
我定在了原地。
原來忘記真的不等於放下。
我努力吞了吞口水,壓抑下眼角的酸澀,不再去看他們,低著頭快步走了。
那天晚上我對著作業本發了好久的呆,我已經不知道我寫的都是什麼了。
可我第二天還要神色如常的坐在他身邊聽他說話,聽他說自己昨晚有多緊張多興奮,自己女朋友有多害羞,他昨晚有多開心。
我就那麼靜默的坐著,他說的一句話就像是刀一樣刻在我的心上,心上被劃滿之後,那些已經結疤的地方又再次被強行撕開。
血淋淋的疼。
可我麵上一點都沒顯現出來。
我不敢。被他看出來然後呢?他難道會說:“別難過了,傻瓜,我也喜歡你。”
我沒人哄的,那就不要鬧脾氣,脾氣太大的小孩子會被丟掉的。
我隻能這麼一遍又一遍的告訴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