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宋璟的上述舉措都是對的,於國家也是有利的。可問題是,對的不見得是好的,於國家有利的也不見得是於百姓有利的。尤其是蕭隱之前往江淮以後,為了急於搞出政績,動用了極為嚴厲的司法和行政手段,不僅挨家挨戶收繳惡錢,而且“捕責甚峻”。(《新唐書·食貨誌》)如此一來,不但為數眾多的假幣製造商破產、坐牢,並且普通的商人和百姓在經濟上也蒙受了巨大損失,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市場的蕭條乃至癱瘓。
到了開元八年(公元720年)春,整個江淮地區已經被蕭隱之搞得民怨沸騰,百業凋零,原本甚為合理的經濟政策到頭來變成了徹底的擾民之政。有鑒於此,玄宗不得不罷免了蕭隱之的官職,隨後禁令取消,惡錢複行。而宋璟作為這項政策的製訂者和負責人,當然也被玄宗記了一大過。
就在禁止惡錢的政策遭到挫敗的同時,宋璟在司法領域又犯了一個錯誤。
這個錯誤可以稱為“旱魃(bá)事件”。
由於宋璟性格剛正,嫉惡如仇,所以對於犯罪的人極其痛恨,尤其是對那些不服判決而不斷上訴的在押犯更是深惡痛絕。於是他便交代負責審理上訴案件的禦史:“凡是服從判決,誠心悔過的,可以酌情減刑甚至釋放;而那些上訴不已的冥頑之徒,就一直把他們關著,讓他們把牢底坐穿!”
此令一下,那些有冤情的犯人可就慘了。本來蒙冤入獄還有上訴的機會,如今宰相大人一句話,就把他們申冤昭雪的希望徹底粉碎了,一時間群情洶湧,喊冤的呼聲比平日更高。
當時又正巧碰上關中大旱,有人便借題發揮,搞出了一個旱魃事件。所謂旱魃,意思是製造旱災的妖魅。古時候每逢天旱,人們總是認為旱魃作祟,所以就要舉行儀式驅魅。由於很多人對宋璟這項政令不滿,包括一些宮中優伶,也對那些有冤無處申的犯人非常同情,於是就專門編了一出諷刺小品,準備在宮中舉行驅魅儀式的時候向皇帝獻演,借此發泄對宋璟的不滿。
當玄宗來觀看演出時,一個優伶扮演旱魃,另一個就問他:“你為何出來作祟?”旱魃答:“奉宰相大人之命。”另一人作困惑狀,問他何故。旱魃說:“如今含冤入獄的人足足有三百餘個,可宰相大人卻不讓人申冤,這些人怨氣衝天,我就不得不出來了。”
玄宗聽著這幾句台詞,臉上頓時陰霾密布。
而宋璟的宰相生涯就在這一刻走到了終點。
開元八年正月二十八日,玄宗罷免了宋璟的宰相之職,改任開府儀同三司,將另一個宰相蘇頲也罷為禮部尚書;同日,征召京兆尹源乾曜、並州長史張嘉貞入朝為相。
和姚崇一樣,宋璟擔任宰相的時間也隻有三年多。
毫無疑問,盡管宋璟罷相的表麵原因是在經濟政策上遇到挫敗,並且在司法領域犯了錯誤,但真正的原因其實也和姚崇如出一轍,同樣是出自玄宗的用人原則——專任而不久任。
在離開相位後的好幾年裏,玄宗仍然對宋璟甚為倚重,曾當麵對他說:“卿國之元老,為朕股肱耳目。”而宋璟也依然保持著“犯言直諫”的剛正風範,對朝政得失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玄宗曾親下一道手詔,稱:“所進之言,書之座右,出入觀省,以誡終身。”(《舊唐書·宋璟傳》)
姚崇、宋璟為相的時間雖然不長,但卻對帝國政治的撥亂反正作出了卓越貢獻,從而拉開了“開元盛世”的曆史大幕。唐朝人鄭綮在《開天傳信記》中說:“開元初,上(玄宗)勵精治道,鏟革訛弊,不六、七年,天下大治。”鄭綮所謂的“六、七年”,正是姚崇和宋璟擔任宰相的時期。由此可見,說姚、宋二人是開元之治的奠基人,應該是不為過的。
對於姚崇和宋璟的曆史功績,司馬光曾經在《資治通鑒》中作出了很高的評價:“崇善應變成務,璟善守法持正;二人誌操不同,然協心輔佐,使賦役寬平,刑罰清省,百姓富庶。唐世賢相,前稱房、杜,後稱姚、宋,他人莫得比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