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一告王爺四(2 / 3)

“大人,小人原也不知,隻是前日晚見妻淚不止,相問之下才得知,安平郡王在小**於城中戲娛之時多有輕薄之舉,原想郡王素有君子仁風也許隻是玩笑,又礙於郡王之尊貴,因此隻得強顏應付,可誰想郡王卻越發得寸進尺、言行不堪,還以此傘來辱妻名,望大人給小人做主啊!”阡百陌說著,又一把嚎啕大叫著跪下了。

“安平郡王平日輕薄原告妻可有證據?”林知之說著又望向文書。

文書再次起身道:“據原告之供,在網星社多名學子及靈泉酒閣小二等人所述,安平郡王卻多有輕薄之言舉,這是眾人所簽證詞。”堂役再次將證供提交給葉如之,葉如之看了眼上麵的手印和私印後,也在證供上蓋上堂印、官印和私印,然後轉交給程謹。

“葉大人。”等程謹在證供上蓋完印後,又拿著傘對葉如之說道:“此傘能否成供,還需請郡王前來堂上作證才行。”

“嗯。那安平郡王可曾到堂?”

此時守門的堂役聞言,便上前行禮道:“稟大人,安平郡王早以在外等候。”

“好,傳安平郡王上堂。”

“是大人。”那堂役應了一聲,便轉身走出法堂,片刻之後就帶著滿臉怒容的宮安旻進來走到被告席上。

“安平郡王。”葉如之坐著向宮安旻揖禮示意後說道:“此傘可是你轉還給阡百陌之妻林佑蘭的?”

“正是。”

“那此傘上之詞是你親自已題的?”

“正是。”

葉如之見宮安旻回答如此爽快,與程謹互望一眼後,便打開傘麵在題詞之處蓋印。

“安平郡王。”蓋完印的葉如之,將傘交給程謹後說道:“你為何題此豔詞給有夫之婦,可知這是何等傷風敗俗之行。”

“葉大人,本王原也無此放浪之舉,全因這個。”宮安旻說著從懷中掏出了一件紅衣的肚兜說道:“全因林小姐以此物相贈比在上題詞,小人才會回以傘中之詞。”

“你、你胡說!”看著宮安旻手中的肚兜,阡百陌瞬間就像發瘋般想衝上前,卻立馬被堂役拉住。

“肅靜;如有人敢咆哮公堂重責十杖!”隨著葉如之的一聲驚堂木,阡百陌這才慢慢恢複冷靜;“來人,將郡王手中證物呈上。”

“是大人。”宮安旻身旁的堂役應聲,就接過宮安旻手中的肚兜遞給了葉如之。

葉如之打開一看,是件鴛鴦肚兜,然後看了眼旁邊還繡著一首詞和林佑蘭的名字,眉頭再次一陣輕皺,然後將肚兜轉交給程謹後問道:“郡王,你如何證明此肚兜是林佑蘭所贈?”

“是林小姐的貼身丫環翠兒;那日我與林小姐練習完網星後,翠兒便邀本王至社中休息室中,然後將此肚兜贈於本王。”

“哦,林佑蘭和翠兒可在堂外。”

“林佑蘭和翠兒兩人正在堂外等候大人問話。”

“嗯,傳她們進來吧。”

“是大人。”看門的堂役再次離開,片刻之後帶著蒙著紗巾的兩人帶到證人席。

“民女林佑蘭拜見大人。”

“奴婢翠兒拜見大人。”

“嗯。”葉如之這次重新接回肚兜說道:“阡夫人,此物可是你。”

“正、正是民女。”雖然此時林佑蘭的臉被遮住,但從輕聲的話語中依然聽出了羞澀之意。

“那可是你命翠兒轉贈給安平郡王的?”

“不、不是,那是我在《靈瓏繡坊》看、看到的,本、本想是穿於、於夫君……”雖然林佑蘭後麵的話小聲到已聽不清,但眾人還是從羞澀之言中明白其意。

“就是。”這時候一旁的翠兒突然插嘴道:“這事《靈瓏繡坊》的當家陳夫人可以作證,你們要不信,陳夫人現在就在外麵。”

“哦。”葉如之聽到此,眉頭一挑突然明白了什麼,於是便玩味地說道:“既然如此,那就請陳夫人進來吧。”

“是大人。”不一會,看門堂役就帶著一名二十多歲的少婦走到證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