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前一種觀點總是比較主流的,而後一種一不留神就被人詬病。在很多女人看起來,要是結賬就能解決問題,那和包養有什麼區別嗎?所以我那個女朋友展望未來的時候也頗感苦惱,要是真的萬一哪天分手了,自己除了一套房子和零星存款外,什麼都落不下啊。那簡直是電視劇裏各種情婦和小三的下場,和幸福歸宿比起來,那實在是太算不上什麼了。可是,在我另外一個“過來人”女朋友眼裏,這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她認為,這個男人若一直肯結賬,其實和結果並沒什麼區別。而女人,要做的事情就是千萬不要在過程中太多地去想結果,那麼苦惱,卻不能擺脫,何必呢!
我那個“過來人”女朋友說,現在的很多男人都是這樣,就這麼和女朋友穩定地生活著,甚至都說好了不結婚,但到了一個特定時期,你叫他換個新女友,他都覺得也頗為麻煩。最常見的結果是兩人某日突然避孕失敗,索性也就為了孩子去補一張票。這種情況實在是太常見了。另外,要知道的是,很多離婚婦女,即使是兩個人一起供的房子,最後房子都未必能落到自己手裏呢!她勸我那個朋友說:你看看現在很多女人的老公在外麵花天酒地,她們也不過就是裝聾作啞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很多人的口號是“隻要他每月把工資交回來,隻要家裏的錢還是我管,他愛幹嗎去幹嗎去”。所以你看,這樣的結果,最後還是比不過結賬的。
落後的時尚
我有一個朋友,他最近換了工作,需要搬到城市的另一端去上班,所以需要另外租一套房子。那邊雖然不算CBD或市中心,但因為有幾家全國著名大學、中學,兩個著名網絡公司,導致房租奇高無比。作為上班隻有兩年的年輕人,他真的租不起動輒四五千塊一個月的房子,但是要是和兩三個人合租,那就反而能住到還蠻舒服的公寓裏。隻不過,這次他千叮嚀萬囑咐朋友和中介:我一定要和兩個男生一起住,絕不玩異性合租啦!
說起來,他可是吃夠了苦頭。還記不記得幾年前剛剛開始流行異性合租的時候,那簡直就是一種時尚啊!經曆過大學四年的同性群居生活之後,自己總算可以開始職業生涯了,但工資不足以支付房租,並且一時間覺得還不能適應自己獨居的寂寞日子,在大城市裏選擇異性合租,簡直可以滿足職場新人的玫瑰色夢想。其實即使是現在,你看看網絡上的流行小說,還有人在鼓吹什麼“和異性合租的日子”,最好就是一個男生和一群女生鶯鶯燕燕地住在一起,錯把自己當賈寶玉是最好的。我那朋友就是如此,他想象中,和一個女孩子同住一個屋簷下,家裏總是飄著淡淡的香氣,永遠整潔幹淨,最好那姑娘還能做得一手好菜,他可以順便交點兒夥食費搭夥。尤其是,要是那姑娘沒事穿著性感內衣晃來晃去,就更能滿足那些玫瑰色綺夢了!而女孩子們,也曾經幻想過這樣和“藍顏知己”同居的生活:他可以負擔一切重體力活,而且和男人住在一起可以克服單身生活的恐懼感與不安全感(前提當然是那男人是安全的),在傷心的時候還可以借個肩膀靠靠……結果等他們住到一起之後,發現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
人要是懶起來,是不分男女的,尤其是這種同居房客關係。後來發現,隻要是和人同住,就肯定為了打掃公共區域以及廚房廁所吵架。更由於男女有別,他們的處事態度總是不一致,會為了均攤水電費而鬥嘴:你說他成天上網以及永遠不關空調,他說你洗澡太勤實在是費水……當然這都是小問題,最嚴重的就是在戀愛交友上的衝突。與人合租的人,沒有一個是希望對方帶著異性回家亂搞的,但若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卻並不介意。要是一個人桃花旺盛而另一個人萬年單身,對比之下簡直會發生嚴重衝突。而比這個更可怕的是:合租者A愛上了合租者B,無論B是否愛上他,都是一場悲劇啊。
原因很簡單:假如其中一個愛上另外一個,而對方無感的話,那麼就會轉變為性騷擾。立刻應驗了“引狼入室”這個成語,以及切身體驗什麼叫“沒抓著狐狸倒惹了一身騷”。要是彼此兩情相悅,那就太可惜了:因為還是合租和同居的關係,誰也沒有為此少出一分錢,但跑步進入了婚前同居生活,直接享受了各種婚姻中的義務卻沒有任何權利。最後,他們能走到一起的相當少,誰願意因為一套房子無奈地失身於房客呢?大部分情況下是其中一方憤而搬出去找房子了!
所以我那個朋友心有餘悸,他覺得,和同性合租起碼有一個好處,大家礙於麵子保持基本的客氣,生活瑣事還都好處理;要是和異性住在一起,自己或對方都難免利用性別優勢幹出點兒什麼,那實在太煩惱了!現在他再看見“異性合租”這幾個字,直接吐槽:土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