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相遇是意外,相愛是必然1(2 / 3)

不管有沒有結過婚的女人,在英俊的男人麵前,總是喜歡保持最美好的狀態。可我卻一連兩次都讓他看到了尷尬。

"你是醫生?"

"是的。"

我沒有懷疑,他給我救治,還在這裏陪我,不是醫務人員會是誰?一個人有多種職業並不奇怪。

"昨晚撞你的人已經去調查了,你放心。"白沛林走到床邊,一雙漆黑的眸子沒有任何的關懷,有著一種漠視,就好像對著的根本不是活人一樣。

"謝謝你。但不需要了。"

白沛林沒有多說什麼,隻是看了我一會兒,才說,"我通知了你老公--"

"如果可以請回了他們,也別通知我的家人。住院的錢,我有存款,可以自己付清。"

我說著違心的話,卻緊含著眼淚,不讓它掉落。我顧圓這輩子就沒有什麼出息,能做的就是把所有的苦楚都藏匿在心裏,不讓任何人發現。

這樣才能將傷害減少到最低,而我隻要獨自咬牙總會有度過的一天。

離婚算什麼,失去愛情算什麼?我連死都不怕。還需要這些嗎?

"我姓白。"白沛林沒有再多說什麼,就這麼的關門走了。

他一走,我的眼就掉了下來,右手顫微的摸上肚子,那裏本來是凸起的存在,可是現在平平的,什麼也沒了。

那種無力的辛酸瞬間蔓延上心頭,我咬著嘴唇,失聲痛哭起來。

縱使李斯對我再不好,可我還是希望如果我活著也想要留下這個孩子,可是最終醫生隻有抱住了我一個。

因為自身身體的原因,醫生對我說過,我懷孕一次不容易,一旦失敗了,就不知道何時會有懷上第二胎的可能,更嚴重的是永遠都不可能懷孕。

這對一個人女人來說是多大的傷害,隻有真的體會到婚姻的人才能明白。一個結婚的女人不能生孩子,在娘家或許會有人向著你,可是在婆家,就絕對沒有容身之處。

女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是自古以來留下的傳統,是誰也更改不了的事實。

我雖然痛心於李斯的所作所為,但是這個孩子好不容易才存在,卻最終還是消失了。

我的孩子,媽媽對不起你。是媽媽不好,是媽媽太不在乎你的存在,對不起,真的對不起,媽媽不該一個人活著的,你放心,媽媽很快就會來陪你。

雙手緊緊的握起拳頭,任由指甲刺入血肉裏,直到嘴裏嚐到了血腥味,我依然在哭,停不下來。

"小圓。你出車禍了?你怎麼樣了?"婆婆的聲音從外麵傳來,我很驚異他們竟然會來看我,還有那個所謂的丈夫,難道他們是回心轉意了?

我拚命擦著眼淚,婆婆看到我的樣子時,也很傷心,低頭抽泣起來,"你怎麼就出了車禍呢?孩子怎麼就沒了呢?那個可是我盼星星盼月亮盼來的孫子呀,就這麼的沒了。醫生又說你已經不可能再懷孕了,這以後該怎麼辦呢!"

我震驚的聽著婆婆嘴裏吐露的真相,然後那股失落感掩蓋了全身上下。

原來我的孩子真的沒了,原來我這輩子是真的再也無法懷孕了,原來我已經失去了一個做媽媽的資格。

孩子,是你在怨恨我才會讓我得到這樣的下場的嗎?

媽媽對不起你,真的很對不起。

媽媽不求你原諒媽媽,隻求你可以一路走好,找一個,真正愛你的媽媽,然後幸福一生。

"孫子而已,媽,別管她,瀟瀟也懷孕了,你不會沒了孫子的。"李斯走到我的麵前,拿出那份離婚協議書,遞到我的麵前,"簽字吧。這樣對你我都好。"

我看著他遞過來的筆,緩慢的抬起手,然後接過,簽下了自己的大名。

對我來說,失去婚姻,失去孩子,就等於失去了全世界,但我可以跟著孩子一起走,去底下陪他。

可我不甘心,敗在了我最好朋友的手中,我直到現在也想不明白,她就隻是為了錢背叛了我們那麼多年的友誼。

難道錢之一字,就真的那麼重要嗎?重要到可以背信棄義的地步?

也許是我懦弱了吧,我最終沒有勇氣去自殺。

在醫院住了兩個月就出院了,幾乎花光了我工作幾年來所有的積蓄,而這些我都是準備留著給我孩子出生用的。

人說,傷筋動骨一百天,出院之後必須好好休息。護士也是這麼關照我的,可我隻是隨意的笑笑,也沒有去李斯家收拾自己的東西,畢竟兩個月了,如果楊瀟真的和李斯在一起,那麼那個家就不會有我的東西存在。

漫無目的的遊走在馬路上,我無家可歸,揣著僅有的幾個錢,在街道的角落獨自住了下來。

那個時候天氣已經開始轉冷了,而我大病初愈本就不能受寒,才兩天就開始覺得不舒服起來,渾身發顫,饑餓難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