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賽洛婭是一個被包養的小情人,金主是個黑手黨成員。母親在我十二歲的時候就死了。死的時候沒有告訴過我,我的父親是誰。所以我一直沒有姓氏。我想,她也不知道吧。我知道她愛過一個男人,但是我絕對不是那個男人的孩子,因為,因為她從來都沒有愛過我,整天就知道傷春悲秋,喝醉酒後我狠狠的打我,打的很有技巧,用的是細針。
她說,死丫頭我還指著你養老!你敢給我磕著碰著試試!
她說,死丫頭看著你這張臉我就覺得我的人生有希望了!
她說,死丫頭你是個□□樣的!
她說,死丫頭你以後會讓很多人拜倒在你的裙下的,因為你是我的女兒!
她說,死丫頭你為什麼不是他的女兒呢?
說這話的時候她喝醉了,一直哭著,我的母親是個娼婦,曾經赤手可熱,無論的黑道白道,都有無數人傾慕於她。
她的確很美,白肌紅唇,祖母綠色的大眼睛,睫毛又濃又密,身材傲人,即使是一件粗布衣服也能讓人一眼驚豔。那絕不是可以被人酸酸的說:“如果我皮膚白一點,眼睛大一點,再穿上那身衣服,怎麼著也比她強。”就可以比的上的美貌。
每次母親不在家的時候我就會偷偷地翻她的相冊。有一次被母親撞見了,她毫不在意的指點給我看。
“這個啊,是你的祖母。”祖母的照片不多,黑白照反而更加顯得祖母靈氣逼人,比母親美上不止三分。不,那不是一種美。祖母的美不似人。好像妖精一樣,沒有人氣,總是圍著圍巾,和相貌平平的祖父站在一起。
母親的照片最多,有黑白的,也有彩色的,美的像煙火一般璀璨,她穿著最美的洋裝和不同的男人站在一起。與現在相比,那時的母親比現在驕傲,比現在自信,比現在更。。。。。。溫柔,那是最美的年華才有的,眼底柔柔光彩。
即使。。。。。。即使她從來沒有老過。
不論的十六歲,二十六歲,三十六歲,乃至於她死去時的的四十二歲,她都沒有蒼老的痕跡,如同,櫥櫃裏的洋娃娃,歲月沒有在她的身體上留下任何的痕跡。
而我,我和母親長的有九成九的相似,唯一的不同,我五官沒有那麼深邃,有一股亞洲人的柔和。
我十二歲的那一年,母親出去後爛醉一場,沒有打我,抱著我哭,那是我第一次被母親抱。或許,以前也有過吧,那麼,那是我懂事之後母親第一次抱我。
暖暖的,柔軟的,母親的懷抱。她溫柔的撫摸我的頭發,先是溫暖,然後便是寒冷。因為母親死了。在我的懷抱裏,不,是我在母親的懷抱裏的時候,母親死去了。
母親死去後,我靠著她留給我的東西堅持了四年,我十六歲那年,reborn帶我回了他的家。
02
那時的reborn沒有後來那麼赫赫有名,他隻是一個槍法了得的殺手而已。至少當初的黑手黨都是這樣相信的。
那時的reborn才二十二歲,年輕的不像話。
我坐在我家的窗台上,二樓,晚上,隱隱的感覺到前兩條街上的酒吧的熱氣,聽見爵士樂的聲音,男人女人的調笑聲,酒杯的碰撞聲,鈍物敲擊肉體的聲音,子彈上膛的聲音,卑劣的求饒聲。。。。。。
這些,這些都是我的錯覺吧。
“那不是錯覺,瑞姆特家族正在那邊。”他點到即止,沒有利益的時候,沒有道理細細說明。
我也不在意什麼瑞姆特家族什麼的。我一揚手,我旁邊的小花盆就打了下來。直直的向他墜落。
他沒有躲。像大多數經過這邊街區的意大利男人一樣穿著黑西裝,帶著黑色的帽子,有一隻手插在口袋中。
“為什麼不躲呢?”
“你不想打中我。”
沒錯,那個裝著薔薇細枝的花盆準確的降落在離他三公分的地方,花盆裂了,泥土灑了一地,濺在他的黑皮鞋上。
“你叫什麼名字?”
“賽洛婭。”我微微歪著頭回答。然後跳了下去。
正如一個意大利男人一樣,他十分紳士的接住了我,腳步穩當當的,沒有絲毫踉蹌。我的腳尖剛剛好可以夠到薔薇的花骨朵,我穿著母親唯一一件留下來的衣服——一件白色的薄紗冰蠶絲質地的睡衣,胸口有著繁複的花邊刺繡,我雙手環過他的頭,盯著他的眼睛說,“帶我回家吧!”
他看著我和母親如出一轍的眼睛,回答我,“reborn。”
我知道他答應了。回頭看了看哪個漆黑的小屋,窗台上隻有月光的痕跡——深深淺淺。
我想,如果當時我不開口,後來就更別想了吧。那時候的reborn隻是一個初出茅廬的二十二歲的黑手黨男人,他還不是世界最強的阿爾科巴雷洛之一。
我想,如果我那時候如果告訴他。
之所以跟著他走是因為我早已家徒四壁,半個小時前剛剛吃完我最後一塊麵包。
我之所以穿那件衣服,隻不過是因為那即是我母親最後一件衣服,也是我的最後一件衣服。
我之所以扔那個種了薔薇細枝的花盆下去,隻不過是因為我隔壁的隔壁的拐角的隔壁的前麵的左邊的拐角的右邊的隔壁的那個老大爺隻喜歡種薔薇,而且,我隻偷了這盆花。
我想,他隻會彎彎髲角然後笑著說,我早就知道了。
他就這點討厭。他什麼都知道。
當天晚上我就成為了reborn的情人,第一位。這個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他對我如何?這點你以後看見我聽見碧洋琪說reborn很溫柔,就一臉驚嚇的打破了盤子就可以略知一二了吧?
這點他從來沒有想悔改的心思。我也不甚在意,沒有人總是對我溫柔,母親死的時候溫柔的撫摸我的頭發,reborn喜歡睡覺的時候將下巴擱在我肩上,這樣,也就夠了。
我想,我那時候之所以跳下去,是因為遺傳了母親吧——那對一個人愚蠢的好感,一見鍾情般的可笑。
03
Reborn的家很簡單,一百平的公寓房子,中規中矩,和他的職業完全不符。
我每天就窩在家裏看電視,看報紙,打掃衛生,偶爾做做飯。
不交際,無應酬,那個時候我和reborn完全不像一對情人,反而就像一般的夫妻。他每天上班,然後養我,就這麼簡單。老實說,那個時候做他的情人完全沒有好處,他還沒有第一殺手的名頭,沒有哪個黑手黨BOSS真正的在意他,他那時還沒有一個剛成立的黑手黨家族的BOSS被人推崇。